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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
交通事故时,机动车驾驶人员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发生车祸的原因可能有很多种,比如疲劳驾驶、酒后驾驶、机动车故障等原因都有可能导致严重的
交通事故。除此之外还有一种很重要的原因就是,无预兆的突然开车门行为。司机或者是车内的乘车人员开车门往往只是一个无心的行为,但很有可能会导致别人严重受伤或者甚至死亡。
在这种情况下,由于乘车人员的失误导致的
交通事故,乘车人员需要承担很大责任甚至要负全部的刑事责任及民事责任。
根据我国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条例规定:
1.乘车人员在开车门时应当检查,自己开车门时的道路情况和是否有行人通过。
如果违反规则擅自开车门造成了严重的伤害,那么不只是开车人,还有机动车驾驶员都要负相应的责任,甚至大多数情况下需要负全部责任。开车门的人需要承担相应的机动车维修费用,医疗费用,伤者的误工的费用,以及后续的治疗费用等。从历年数据来分析。造成此类车祸的原因,主要是因为机动车驾驶人员的安全意识比较薄弱,不把这件事情放在心上,而乘客也缺乏此类安全意识的培养和教育。
2.为了避免因为开车门而导致的
交通事故:
首先机动车驾驶人员应该选择安全停车的地方,停车的时候应该不影响到其他车辆的正常通行及正常行人经过。
通常情况下,乘坐人员是应该从车的右侧下车最安全。
乘客下车前可先稍微打开一个小的空间,观察前后的情况之后,再将车门全部打开,既保证人的安全,也保证车的安全下车。下车之后应当及时的将车门关闭。
而作为正常通行人,在经过刚刚停下的车辆之前,也要注意观察,与车辆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避免车门突然开启,猝不及防,无法躲避,造成
交通事故。此类事故的防范需要乘车人、行人等各方面加强安全意识,还能够确实的减少
交通事故的发生。
除了常见的开车门导致的
交通事故,免费搭车的人员,所乘坐的车辆发生
交通事故是根据情况都有可能承担一定的责任。
根据我国的这个相关司法规定解释中提到:
1.免费搭乘机动车辆后造成的
交通事故和伤害。机动车驾驶方可以适当减轻责任。
2.机动车驾驶员明确拒绝搭车人乘坐车辆,而搭车人执意要乘坐的情况下,后续因
交通事故造成的人身伤害和损失,机动车驾驶员可以不承担责任。
3.如果司机存在有意造成
交通事故的行为,那么需要根据情况来对搭乘人员进行赔偿。
4.无论搭乘是否付费,当乘客坐上汽车的那一刻起,司机就有了对乘客的安全负责,将安全送到目的地的责任和义务。要注意的是酌情赔偿,目前法律还没有明确规定酌情的具体金额,属于法律比较空白的地方,赔偿的金额往往是根据机动车驾驶人员和乘客之间的关系来定。基本上来说,能够同意搭乘的人员,大多数情况下都和司机存在一定的关系,如朋友、老乡、邻居、同事等人员。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机动车驾驶人员最好谨慎考虑所搭乘的乘客,谨慎小心地驾驶车辆。因为搭乘的乘客唆使司机酗酒或者违规驾驶车辆、超速、超载等行为,最终导致的
交通事故,同乘人员需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为了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当发生了
交通事故之后,应该保护好现场,积极抢救伤者,及时联系交通部门来处理,并且后续积极和负责赔偿的保险公司进行沟通。
交通事故的受害人,也可以到交通管理的相关部门,查找获取肇事者的相关信息,确定好被告的具体身份。为以后可能提起的法律诉讼,或者是赔偿等法律行为做好充分的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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