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关系的常见情形

首页>>法律知识

    一是用人单位将某项工程发包给某个人员或某几个人员,或者将某项临时性或一次性工作交给某个人或某几个人,双方订立劳务合同,形成劳务关系。这类从事劳务的人员,一般是自由职业者,身兼数职,自己通过中介机构存放档案,缴纳保险。



  二是用人单位向劳务输出公司提出所需人员的条件,由劳务输出公司向用人单位派遣劳务人员,双方订立劳务派遣合同,形成较为复杂的劳务关系。具体说,用人单位与劳务输出公司是一种劳务关系,劳动者与劳务输出公司是一种劳动关系,而与其所服务的用人单位也是一种劳务关系。这种劳务关系的情形,有人称之为“租赁劳动力”。

  



   三是用人单位中的待岗、下岗、内退、停薪留职人员,在外从事一些临时性有酬工作而与另外的用人单位建立的劳务关系。由于这些人员与原单位劳动关系依然存在,所以与新的用人单位只能签订劳务合同,建立劳务关系。



  四是已经办手续的离退休人员,又被用人单位聘用后,双方签订聘用合同。这种聘用关系类似于劳务关系,但又不完全是劳务关系。有人又称之为特殊劳动关系。



当劳务关系的平等主体是两个,而且一方是用人单位,另一方是自然人时,它的情形与劳动关系很相近,从现象上看都是一方提供劳动力,另一方支付劳动报酬,因此两者很容易混淆。还有一种派遣劳务人员或借用人员的情形,致使两个单位之间的劳务关系与派出或借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紧密地交叉在一起。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相关内容
·劳动合同中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条...
      用人单位欲依法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均需以书面形式通知。在企业的实际管理中,人力资源部门在向员工出具《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时,时常遇到一些员工以种种理由,拒绝接收或虽收取文书但拒绝在回执上签字,致使解除劳动合同文书无法送达本人,给企业管理者造成了极大的困扰。对......

·劳动合同终止和解除有何不同?
      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一是造成劳动合同终止或解除的情况不同,它们依据的法律规定亦不同。劳动合同的终止,是指劳动合同关系自然失效,双方不再履行。《劳动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劳动法》在这......

·解读新劳动合同示范文本
      对照即将实施的劳动合同法,新公布的劳动合同参考文本有五大亮点。  亮点一:工作内容、地点拒绝笼统概括,社会保险成必备条款  与以往版本的劳动合同比较,新合同对劳资双方的基本情况作了更为具体的规定。针对目前一些劳动者的工作地点与用人单位登记的住所不一致,劳动......

·劳动合同条款的法律运用
      设定劳动合同条款时应注意条款齐备、用语明确规范等方面的要求。合同条款包括必备条款和商定条款,前者包括劳动合同的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劳动纪律、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后者包括试用期、商业秘密条款等。以下谈谈这些条款的有关......

·南京欠条
      欠条是债务人向债权人出具的表示尚欠某物或者某款子的凭证,正常用来证明债权债务..,南京欠条是在日常生活中常见的为证明一方欠另一方财物而立下的字据凭据。南京欠条通常适用于下列几种情况:1、在购买物品或收购产品时,因不能支付或不能全部支付......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上诉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商事、行政、刑事上诉案件,聘请律师代理申诉、上诉、答辩,解答上诉案件的审理期限、流程、上诉案件受理费、上诉费、答辩状、二审上诉后多久立案、上诉案件审查方式、上诉案件审理范围等。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电话:025-12......


浙江 何强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4年
18868876507

江苏 姜舂律师
副主任律师 执业15年
18921344401

上海 赵海晨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23年
18868876507

广东 魏向阳律师
副主任 
13147094815

上海 邱国开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2年
13052261268

江苏 王奋永律师
副主任律师 执业14年
13952106950
·“只争朝夕,不负韶华“,回顾2019年十大有效刑事辩护,2020年再接再厉,砥砺前行!
      “只争朝夕,不负韶华“,回顾2019年十大有效刑事辩护,2020年再接再厉,砥砺前行!大楚刑辩论坛“只争朝夕,不负韶华“,回顾2019年十大有效刑事辩护,2020年再接再厉,砥砺前行!2019年已过,看到不少刑辩大律都写了回顾文章,对2019年的刑事辩......

·扬州市看守所会见,取保候审,无罪罪轻辩护
      扬州市看守所会见规定扬州市看守所在押人员时,由受委托的辩护律师一人持律师执业证、律师事务所会见介绍信和当事人或当事人近亲属的委托书即可到看守所会见当事人。如果是属于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房产证的办理,我于购房
·公伤理赔及伤残级别理赔情况
·有人带着七八个到我家里。打人砸家里东西。
·您好!请问您是鄂州的律师吗?
·我弟发生工伤后,医药费的纠结问题
·村里修的路,比家里地基高,下雨水流不出去,请问该怎么
·我们三房东,四个门面,同时租给一个客户,租期五年,分
·有双方户口本那一页可以办理离婚吗
·借出的钱难要回
·广州车牌在广州地区违章,是否可以在韶关市办理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法律知识
中法网www.cnLaw.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