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犯罪构成主观方面是四大要件之一吗?

首页>>法律知识

    刑法犯罪构成主观方面是四大要件之一吗?是中国刑法理论中犯罪构成的四大要件之一。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1) 犯罪故意和犯罪过失,合称罪过。犯罪故意或者犯罪过失是任何犯罪都应当具备的必要要件。如果仅有危害社会的行为及其结果,而没有犯罪故意或者犯罪过失的,属于意外事件,不构成犯罪。(2) 犯罪目的和犯罪动机。其中犯罪目的是目的犯应当具备的必要要件,缺少犯罪目的的不构成目的犯,而对于非目的犯来讲,犯罪目的是定罪量刑时'所应当考虑的一个重要情节。犯罪动机一般是量刑中的酌定情节,不影响定罪,但是在少数犯罪中,犯罪动机也影响犯罪的成立与否。(3)认识错误。包括行为人在事实上的认识错误和在法律上的认识错误两种。研究刑法上的认读错误,对于正确地认定行为人罪过的有无及强弱,进而确定刑事责任的有无及大小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和作用。二、犯罪主观方面的犯罪过失犯罪过失是我国刑法规定的另一种罪过形式。我国刑法第15条第2款规定:“过失犯罪,法律有规定的才负刑事责任。”我国刑法分则规定的过失犯罪,都要求造成严重的危害结果。没有法定的严重危害结果的发生,就谈不上犯罪过失的存在。根据刑法第15条规定,犯罪过失,是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处危害社会性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了危害社会的结果的主观心理态度。从罪过内容上看,犯罪过失具有两方面特征:(1)在意识因素上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但是因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但是轻信能够避免。(2)在意志因素上,行为人对危害结果的发生是持根本否定态度的,根据罪过内容方面特点,刑法理论将犯罪过失分为疏忽大意的过失和过于自信的过失。疏忽大意的过失,是指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主观心理态度。过于自信的过失,是行为人已经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结果,但是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主观心理态度。三、犯罪主观方面的目的动机犯罪目的,是行为人希望通过自己所实施的犯罪行为达到某种危害社会结果的心理态度,即某人对某种危害结果所持的希望、追求的心理。犯罪目的对犯罪目标的直接指向性,说明了具有犯罪目的的罪过必须具有直接追求性。很明显,间接故意只具有伴随性,犯罪过失对危害结果具有否定性,都不可能具有犯罪目的,只有直接故意,才能具有犯罪目的。犯罪动机,是刺激行为人实施犯罪行为以达到犯罪目的的内在冲动或者内心起因,目的则是行为人在一定的动机推动下希望通过实施某种行为来达到某种结果的心理态度。犯罪动机产生于犯罪目的之前,犯罪的目的形成于犯罪的动机之后。同一种犯罪的目的相同,而犯罪动机则可能有所不同。同一种犯罪动机可以导致几种不同的犯罪目的。我国刑法对犯罪动机没有明文规定,因此,它不是犯罪构成的必备要件。但是,我国刑法分则不少条文规定了情节严重,情节恶劣或情节轻微,犯罪动机无疑是能说明情节的重要因素之一。综合上面所说的,犯罪的构成都是有必要的条件才能进行判刑的,对于主观方面也是重要的构成要件,因此,执法人员在进行处理的时候就要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进行办理,从而确保案件的真实性,所以,不同的案件所办理的方法就会不一样。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相关内容
·怎么对窝藏罪量刑处罚 窝藏罪如何认定
      在明知道对方是罪犯的情况下,仍然为其提供藏身之所的行为,往往会构成窝藏犯罪,那此时就会按照法律中的规定,依法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不过,就目前我国的规定来看,是怎么对窝藏罪量刑处罚的呢?如果你不清楚的话,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怎么对窝藏罪量刑处罚犯本......

·我国规定的死刑执行方法都有哪些
      死刑中具体分为了两种情况,即死刑立即执行与死刑缓期执行。而通常我们说的死刑其实就是指死刑立即执行,那此时就要有相应的执行方法才是,那我国规定的死刑执行方法都有哪些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一、死刑执行方法都有哪些关于执行死刑的方法,《刑事诉......

·如果父母遗弃小孩有罪吗?
      都说父母对子女的爱是无私的,然而世界上狠心的父母也不在少数。如今社会上存在着大量的弃婴事件,引发了社会上的人广大关注。那么如果父母遗弃小孩有罪吗?构成什么罪刑呢?让我们通过下文为您讲解一下这方面的法律知识吧。一、什么是遗弃罪??根据我国《刑法》第261条的相关......

·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既遂怎么判?
      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既遂标准为:以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为他人提供书号......

·常州要债公司
      常州要债公司合法吗?  律师提示,在法律上,我国一直对讨债......


江苏 谢庆斌律师
执业17年
13921104310

上海 邱国开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2年
13052261268

上海 罗东升律师
主任律师 
18516500148

江苏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3851782449

广东 魏向阳律师
副主任 
13147094815

江苏 刘武律师
副主任 执业23年
13057670467
·胡某某虚开增值税发票行贿一案一审宣判
      肖国平律师辩护的胡某某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行贿犯罪一案,......

    安徽医保新政策内容一、统一增设缴费档次?缴费标准目前设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
    端午发生事车祸如何预防?一、端午节预防车祸发生要重点管控路段:1、高速公路与普通公路衔接路段;2、交通流量大、重点交通......
    双方为债务离婚的判决书有几部分组成一、双方为债务离婚的判决书有几部分组成?民事判决一般由四部分构成,即①首部,写明民......
·农村集体土地房屋继承吗?
    农村集体土地房屋继承吗?所谓农村建房所占用的集体土地实质是宅基地的使用权。依据我国法律规定,宅基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是分离的,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集体,使用权属于房屋所有人,农村村民的宅基地使用权是基于“村民”的特定身份取得,村民只有宅基地使用权......

    一、被恶意抢注商标卖怎么办1、当被抢注商标进入初步审定公告,提出异议。法律依据:《商标法》第三十条对初步审定的......
    没签劳动合同辞退员工是否可以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
    依据公司法公司的股权只能转让,公司卖了股东的股权仍然存在,没有股东大会通过决议公司是不能转让的,转让时没有全体股东签字这......
    有限公司改制为股份公司的程序是什么?为了顺应激烈的市场竞争,很多公司会选择通过改制的方式来继续生存或者是提高自身企业的......
    协议分割协议分割,是指离婚的双方对离婚财产协商分割,对财产分割做出一份协议。协议离婚需要夫妻双方签写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你好我问下离婚的事
·我买了两个店铺,合同上写了2019-6-30号交房。
·你好买车?000元定金可以退?
·请问威海的职工医保卡在济南能用吗??
·我的左手小指手指在中铁四局干活,被挤伤前面骨头去掉了一点,比平常短了几毫米,工地应该怎么赔偿
·你好。我想咨询关于土地纠纷的事。
·离婚了男方霸占孩子户口不给,导致孩子无法念书
·我们大队在我们不知情的情人下把我们的土地给流转了,请
·厂家东西跟我们要的不一样,还不退
·我奶奶一个月前走路被一辆无牌无证小小轿车撞伤,现在在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法律知识
中法网www.cnLaw.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