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二手房买卖条件

首页>>法律知识

    随着现在越来越多的人们参与到购房潮当中,部分房产持有者会将自己的房产放在二级交易市场中进行挂售,北京市二手房买卖交易也是众多城市当中其中一员。由于政府限购令的产生,在北京二手房买卖条件有法律上的限制,我们就这个问题整理了相关资料。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本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
  一、自2011年2月17日起,对已拥有1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含驻京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家庭、持有有效《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家庭,下同)、持有本市有效暂住证在本市没有住房且连续5年(含)以上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对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本市有效暂住证和连续5年(含)以上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本市向其售房。
  二、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本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要求,严格执行住房限购政策,加强对居民家庭(含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下同)购房资格的审查。
  三、居民家庭在购买住房前,应当向房地产开发企业、经纪机构或存量房网签服务窗口,提交下列材料:北京买房政策: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提交家庭成员身份证、婚姻证明、户籍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拟购房人签字的《家庭购房申请表》、《购房承诺书》(详见附件)。驻京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家庭还应提供军(警)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持有有效《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家庭,还应提交《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北京买房政策: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提交家庭成员身份证明、婚姻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拟购房人签字的《家庭购房申请表》、《购房承诺书》,有效暂住证,以及提交在本市缴纳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原件、复印件或提供已缴纳社会保险的家庭成员姓名、身份证信息备查。
  四、房地产开发企业、经纪机构和存量房网签服务窗口对上述材料进行初步核查。对符合条件的,在北京市房地产交易系统中填报认购核验信息,并留存购房家庭提交的《家庭购房申请表》、《购房承诺书》原件及其他材料复印件。对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办理购房手续。
  五、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在5个工作日内,对购房家庭资格进行核验。通过核验的购房家庭,方可办理网上签约手续。网上签约完成后,房地产开发企业、经纪机构和存量房网签服务窗口应将《家庭购房申请表》、《购房承诺书》原件及其他材料复印件作为合同附件,并在申请办理房屋产权登记时一并提交。
  六、房屋登记部门办理房屋产权登记手续时,应对购房家庭的资格证明材料和购房家庭已拥有住房状况进行核对,发现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住房状况的,不予办理产权登记。
  七、市和区县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经纪机构执行限购政策情况的检查,发现未严格执行限购政策、未严格核查购房家庭有关材料的,依法严肃处理。
  八、居民家庭已拥有住房包括已经完成房屋产权登记的住房和已进行网上签约但尚未完成产权登记的住房。
  九、居民家庭成员中至少有一人具有本市户籍的,视为本市户籍居民家庭。
  十、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北京买房政策中,已经有一套住房的北京户籍居民家庭、能提供本市一年以上的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一套住房;已经购买了两套及以上住房的非北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不能提供一年以上北京市纳税的证明或者是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北京市户籍居民家庭,将暂时停止向他们销售房屋。
  关于外地人在北京买房政策:外地人必须要拥有5年的纳税证明,持有北京市有效暂住证,并且在北京没有住房而且是连续在北京缴纳社会保险及个人所得税的家庭,只能限购一套房。如果没有连续5年的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已经拥有了一套以上住房的外地人将暂时停止对他们销售房屋。
  以上就是北京二手房买卖条件的相关资料,从法律规定来看,无论二手房还是商品房的买卖条件都是相同的,唯一的区别就是是否是北京本地户口,外地户口在北京购房需要持有5年纳税证明,暂住证,连续缴纳社保且只能限购一套。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相关内容
·父亲给女方的房产离婚时归谁
      现实生活中,仅凭小夫妻个人能力买房,已经应付不了居高不下的房价了,有的父母为了给孩子减少压力也甘愿将房产证上写上对方的名字,但是就此发生的纠纷也不在少数。那要是实践中父亲给女方的房产,在夫妻离婚的时候应该归谁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父亲给女方的房产离......

·容积率的概念
      容积率是指项目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全部建筑面积与规划建设用地之比,附属建筑物也计算在内,但注明不计算面积的附属建设物除外。这个比值越小,意味着小区容纳的建筑总量越小、居住生活质量就会越高。建筑密度:是指建筑覆盖率,即项目用地范围内所有基底面积之和与规划建设用地面......

·商品房有哪些公共面积需要分摊
      商品房应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包括:1、各产权户的电梯井、管道井、楼梯间、垃圾道、配电室、设备间、公共门厅、过道、地下室、值班警卫室,以及为整幢建筑服务的共有房屋和管理房屋。2、套(单元)与公共建筑空间之间的分隔墙以及外墙(包括山墙)墙体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不应分摊的......

·生活当中有不少业主都遇到过在购买...
      生活当中有不少业主都遇到过在购买新房以后发生了房屋漏水,墙皮脱落的这些房屋质量上的问题。这些质量问题是不应该发生在新房当中的,从开发商给业主交房以后,在规定的时间之内出现这种质量问题都是不正常的。因为国家对房屋质量保证年限的这个问题是有着明确的文件进行约束的。......

·南京追债公司
      南京追债公司合法吗?律师提示:讨债公司并不合法,建议通过......


江苏 姜春律师
副主任 执业15年
18261971312

广东 魏向阳律师
副主任 
13147094815

江苏 章浩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951945636

江苏 李乾溶律师
主办律师 法学硕士 
18602573957

江苏 邹馥憧律师
主办律师 法学学士 
13814066391
·起诉状为何要简明扼要进行表达?
      我在二十多年律师执业中,经常遇到很多当事人要求律师在起诉状中......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离婚后只要孩子
·交通事故赔偿问题
·我爸在外面欠了钱,现在让我妈卖一套房子一辆车,现在怎么
·暖气漏水,地板被泡!责任谁负??如何进行责任鉴定??我该起诉谁?
·你好。我老公出轨。我要离婚。我们没有财产分割。就有一
·商业合同,租赁了商场一商铺,未经过商场同意私下转租第
·我老婆没离婚,就和别人跑了我该怎么处理
·有点难的问题!,律师:你好!我只是一个很普通的大学生(家在重庆市奉节县)
·您好,我想问,房改之前,单位分房,交房租,单位没给房
·工伤鉴定,一职工工伤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法律知识
中法网www.cnLaw.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