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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买卖是要式
合同吗一、要式
合同的概念。
要式
合同,是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的
合同。前者称为法定之要式
合同,后者称为约定之要式
合同。
二、商品房买卖是要式
合同吗
商品房买卖
合同,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尚未建成或者已经竣工的房屋向社会销售,转移房屋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
合同。其中,商品房的认购、订购、预订等协议具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
合同的主要内容,并且出卖人已经按照约定收受购房款的,该协议应当认定为商品房买卖
合同(2001年4月4日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发布,自2001年6月1日起施行的《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商品房销售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买受人应当订立书面商品房买卖
合同。
所以商品房买卖是要式
合同必须签订书面形式的
合同。
三、签订商品房买卖
合同的注意事项。
(1)签订商品房买卖
合同时购房者要具有强烈的
合同意识,知道在
合同中尽可能地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
(2)签订
合同前要了解开发商的基本情况,包括开发商的信誉、经济实力、资信状况及历年在房地产市场的开发业绩,并要求开发商出示有关开发建设和销售的证件,如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及“五证”等。
(3)
合同文本是否规范。应了解开发商所使用的
合同文本是不是建设部和国家工商局联合制定的统一的商品房买卖
合同示范文本,如果不是,应当提出疑问并特别注意
合同条款的内容。
(4)所售商品房是否巳作了抵押。
(5)购房者在签订
合同时,要对开发商在售楼书、广告中许诺的事项进行核实,并在
合同中进行约定,否则购房人的权益很难得到保护。
(6)关于付款方式。如果在
合同中选择分期付款,应尽可能增加付款次数、拉长付款的间隔时间,以便减少付款后逾期交房的风险。
(7)关于装修标准和设备标准。
(8)关于房屋面积。
(9)关于交房期限。
(10)
违约责任。签约的目的是为房屋出售后出现的
违约情形而提前设置一些防范条款,对
违约的内容、
违约的责任应尽可能用可以衡量的标准确定下来,这样便于操作。
(11)解决争议的办法。当双方当事人不能协商解决争议时,商品房买卖
合同列举了两种解决办法:一是提请仲裁,二是提
起诉讼。两者只能择其一,如果双方合法地选择了仲裁条款,将不能再向法院
起诉。
(12)签订补充协议。对商品房买卖
合同中未尽事项要进一步补充,如:将开发商做出的口头的或广告中的承诺以补充协议的形式确定下来其内容,只有这样,才能有力地约束开发商,维护自己的权益。
以上是我们对于商品房买卖是要式
合同吗的总结概括,商品房买卖
合同属于要式
合同,所以在购买商品房时一定要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以书面的形式签订商品房买卖
合同,在签订
合同时一定认真严谨,这样才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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