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知识
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房价也在不断上涨,部分夫妻在
离婚的时候对待房子以及财产的划分问题上,有不少的争执和埋怨,在如今的生活中,房子已经占据了多数家庭的重要财产,那么,
离婚房产评估双方不认可怎么办?下面我们就来跟您讲解一下。
一、
离婚房产评估双方不认可怎么办
(一)房屋价值的界定
离婚案件中,法院分割
房产,一般是以
房产现值作为分割的依据,而非购房时的价值。
房价的市值一般由当事人双方估价后达成一致的意见;若不能达成一致的意见,一般由原告申请向法院评估,并预交评估费用,由法院委托相关评估机构进行评估作价,以该评估报告作为分割的标准。一般评估报告的有效期从3个月到6个月不等。评估费用,一般在判决
离婚后,由当事人双方分担。
(二)
房产分割存在的问题
1、关于产权房是否系夫妻共同财产的界定标准及分割问题
实践中,各地对于产权房是否系共同财产界定的标准存在差异,主要原因在于购买时间和取得产权时间有差异、缴纳房款的进程、
房产证是否取得个案有差异,这些因素都导致
房产分割在
离婚案件中司法实践处理不一。
在北京地区,法院在分割产权房时一般会酌情考虑一套房子的实体分割,比如,将有二居室的房子判决一人一居室。
2、关于公房分割存在的问题
由于
离婚纠纷中涉及的公房,可能是职工经房改售房取得产权证的部分产权的房屋,也可能是婚前或者婚后购买但没有取得产权证的公房,经济利益涉及当事人及其所在单位,处理问题较多。
对于“部分产权”公房的处理,司法实践中一般会判决取得部分产权的一方,按所得房屋产权的比例,依照
离婚时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公布的同类住房标准价,给予对方一定的经济补偿。
3、关于承租公房的承租权问题
目前,关于处理承租公房法律依据主要是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关于审理
离婚案件中公房使用、承租若干问题的解答》。
(三)判断产权房是否系夫妻共同财产的标准的司法实践
1、已取得产权证的
房产有些法官认为,对于私房和具备产权证且可以上市交易的公房,一般按照
房产证颁发的时间来界定
房产是否系夫妻共同财产。理由是,根据民法物权原理及我国房屋管理政策,一般情况下,房屋权属登记是房屋所有权取得的必经程序。只有办理了房屋产权登记或者过户手续,才能真正取得房屋所有权。因此,对于在婚姻案件中涉及
房产分割,若系争
房产是结婚登记以后取得房屋所有权的,应该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无论该房屋在何时购买以及房款如何交纳。但在分割房屋时,应考虑相关因素,如果在婚姻登记之前取得房屋产权证,应该认定为夫或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2、尚未取得产权证的
房产(1)一方婚前购买,房款缴清,但产权证未办理完毕。此种情况,一般认定该房系一方个人财产为宜。
(2)一方婚前签订购房合同缴纳部分房款,部分房款系婚后缴纳,在
离婚时,
房产证仍未办理完毕。此种情况,以
房产物权的期待权归一方,但以夫妻共同财产缴纳的房款属共同财产予以分割为宜。
二、
离婚财产分割原则
1、双方协商决定。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2、男女平等。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一条第二款: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
3、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4、给予补偿的原则。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
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5、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
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以上的资料希望能够帮到您,针对
离婚房产评估双方不认可怎么办的问题上,我们已经给您介绍的很清楚了,您如果对
离婚房产和财产评估的还不满意,可以去法院重新申请评估,如果自己的现状比较复杂,可以咨询律师来协助解决。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
请点此举报。
⊙相关内容
·
买房子其实与整个家庭都是有关系的...
买房子其实与整个家庭都是有关系的,毕竟现在的房价都很高,而往往购买一套房产都是倾尽了一个家庭所有的积蓄,因此购房过程中不得不小心谨慎,同时也要考虑清楚相关因素,这样才能尽可能的购买到自己满意的房子。那么买房子都要考虑哪些因素呢?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1、买房......·
一、房租合同到期怎么处理租房合同...
一、房租合同到期怎么处理租房合同到期怎么办?一般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房屋租赁合同到期后有3种情形:(一)出租人和承租人重新签房屋租赁合同。根据《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条的规定,房屋租赁期限届满,租赁合同终止。承租人需要继续租用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前3个月提出,并......·
怎样解除房屋租赁合同,有哪些解除...
房屋租赁合同在解除之后,双方的权利义务就会终止,由此可见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对当事人的影响是多大的。那么实践中,该怎样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呢?相信很多人对此都不太了解,下面就让我们为您解答。一、怎样解除房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约定解除自双方当事人达自协议生效解除协议或......·
房屋打官司需要多久,房屋打官司的...
房屋打官司需要多久,房屋打官司的程序是怎么样的打官司的流程很多人都不是很清楚,所以,就对打官司需要的时间也不是很清楚。特别是一些案件审理时间长,就很多当事人问打官司需要多久。那么房屋打官司需要多久?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房屋打官司需......
·
深圳市宝安区看守所
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看守所地址:深圳市宝安区西乡镇九围居委会,简称“深圳西乡看守所”、“深圳九围看守所”,位置导航:从西乡镇九围居委会在前行..个红灯左手路口即到。友情提示:深圳市宝安区看守所不准家属会见,只有律师才能见到犯罪嫌疑人,需......·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法律服务范围:1.代理国内离婚,涉外离婚诉讼案件2.婚姻家庭法律、心理咨询,家庭及私人法律顾问3.代理离婚的调解及谈判,协助当事人民政部门办理协议离婚4.起草离婚协议书、分居协议书5.起草和见证婚前、婚内财产协议书......
·
被告恶意挂失银行承兑汇票 吴丁亚律师成功帮助持票人追回损失100万元
原平市华永商贸有限公司最后持有的银行承兑汇票无法承兑付款,票号:4020005221710559,票面金额:壹佰万元,出票日期:2012年7月16日,到期日2013年1月16日,付款行:乌鲁木齐市农村信用合作联营营业部,出票人:新疆东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收款人:风......·
乐陵田律师就办理投资理财案的心得体会
投资与理财是同时存在相对而称的,但是不论哪种投资或理财,均存在不同程度的风险,常言道理财有风险,投资需谨慎,也正是对理财产品风险的一种提示。近日,笔者办理了几件投资理财案例,其中不乏投资收益回报较为明显的,但是大部分投资者被其所谓的“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