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的效力陷阱
相关法律规定 | 法律实践经验和注意事项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 需要注意的是 @,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不一定就无效,但是受害方可以申请撤销合同。 |
下列合,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 需要注意的是 |
@,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 需要注意的是 @,比如:为避免客户无故退订产品的风险,可以约定预付款到账为合同生效条件。 |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定人代表人、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除相对人知道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的以外,该代表行为有效。 | 需要注意的是 @,当你知道对方无权签订合同时,一定要求对方提供授权书。 |
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 @,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
福建 陈建青律师 |
主任律师 执业22年 |
18567906376 |
江苏 王庆磊律师 |
副主任 法学学士 |
18036231135 |
上海 唐敏峰律师 |
执行主任 执业14年 |
18501560386 |
江苏 姜舂律师 |
副主任律师 执业15年 |
18921344401 |
江苏 顾小东律师 |
副主任 法学学士 |
13851782449 |
广东 陈芝廉律师 |
法学硕士 执业9年 |
186204871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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