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违约责任是否对应?

首页>>法律知识

    合同违约责任是否对应? 一、违约责任的相对性是什么意思?
违约责任是违反合同义务所产生的责任,因而违约责任具有相对性:
1、违约责任仅在合同当事人之间产生,违约当事人因其违反合同义务应向合同对方当事人承担违约责任
2、合同以外的第三人不对合同当事人承担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的,应由债务人而非第三人向合同对方当事人承担违约责任,如《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三条规定:“当事人一方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的,应当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和第三人之间的纠纷,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约定解决”另外,《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三条规定:“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的,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3、合同当事人不对合同以外的第三人承担违约责任。债务人因违约造成第三人损害的,应当承担其他民事责任,如建筑工程施工人交付的工程不符合质量约定,对发包人以外的第三人造成损害的,由施工人对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另外,《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二条规定:“当事人约定由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的,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二、违约的承担方式有哪些?
1、强制履行。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履行”。如果对方仍不履行的,守约方可以经仲裁或诉讼确认后,申请法院强制对方履行。
2、赔偿损失。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第五百八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3、支付违约金。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综上所述,合同违约责任具有相对性特征,就是说违约责任是针对合同双方来说的,一方违约就要承担对守约方的赔偿责任。合同违约的承担方式有很多种,包括强制履行、赔偿损失和支付违约金等。讲到这里,我们也就清楚了合同违约责任是否对应的有关话题。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相关内容
·协议合同可以解除吗?
      协议合同可以解除吗?一、协议合同的解除作为合同体系的一项法律制度,协议合同的解除具有以下适用情形和前提条件:合同解除适用于有效成立的合同。合同只有在有效成立后、履行完毕前才发生合同解除的效力。可撤销合同及无效合同因属于效力瑕疵或欠缺的合同,不受合同解除制度调......

·变更合同时有何赔偿?变更合同的赔偿责任有...
      变更合同时有何赔偿?变更合同的赔偿责任有哪些?一、变更合同的赔偿责任变更合同的赔偿责任,是指因变更合同使一方当事人遭受损失,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外,责任方对该损失所承担的赔偿责任。合同变更同损害赔偿的关系比较复杂,既包括是否赔偿问题,也包括赔偿范围问题,需要根......

·签署了合同,对方不履行合同怎么办?
      签署了合同,对方不履行合同怎么办?众所周知,双方签署买卖合同后就要根据合同条款来各自履行自己的义务。现实生活中,经常发生一方因某种原因不履行合同的情况,那么在买卖过程中,对方不履行合同怎么办?不履行合同有哪些违约责任?下面我们一起来听一听我们的介绍。一、对方......

·合同效力待定的原则有哪些
      合同效力待定的原则有哪些一般说合同效力待定的原则往往都是指对于效力待定合同的处理原则。实践中,因为一些原因导致合同无法发生当事人预期的效力,而成为效力待定合同。那么在处理这类合同时具体有什么原则呢?请从下文中进行详细了解。从法律后果上来看二者具有同一性。但两者......

·南京市六合区律师
      南京市律师为南京市六合区公民和企业提供专业法律服务,律师服务范围包括六合区下辖的雄州、冶山、龙袍、马鞍、横梁、龙池、金牛湖、程桥、大厂、长芦、葛塘等11个街道、竹镇镇、南京六合经济开发区、90个社区居委会。业务范围包括:公司法、合同欠款、......

·南京公司清算律师
      南京公司清算律师参与公司破产清算、国际间的投资、融资、股权转让以及兼并收购项目的谈判及尽职调查;为公司日常的生产、经营、管理等事项提供法律咨询;应公司要求,从法律上对公司决策事项进行论证,提供依据、意见或建议;审核、修改公司在日常生产、经营......


上海 赵海晨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23年
18868876507

安徽 沈培亮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4年
18656084778

上海 唐敏峰律师
执行主任 执业14年
18501560386

江苏 徐志勇律师
主办律师 双学士 执业21年
18168563608

江苏 章浩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951945636

江苏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3851782449
·南京市最新看守所、监狱电话地址一览表
      南京市看守所联系电话、地址:南京市看守所 025-84426995 建邺区茶亭东街188号南京市第二看守所 025-84427947 建邺区下圩村19号南京市第三看守所 025-84427177 南京市玄武区沧波门余粮村8号秦淮区看守所 025-84426300 秦淮区罗家场66号浦口区看......

·广东省东莞市各级法院和法庭的管辖范围、地址、咨询电话及位置导航
      东莞市法院设置有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辖三个基层法院,分别是东莞市..法院、第二法院、第三人民法院。三个基层法院下设21个派出人民法庭。各法院、法庭的地址电话信息及管辖范围:东莞市人民法院:·电话:12368·电话:1236......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车祸,朋友骑我的车出了车祸``也把我的摩托车给撞报费了~~现在他还要我给他处理医
·合同纠纷因合租门市产生的纠纷
·我老公两条小腿粉碎性骨折是煤矿工伤,算几级残?能赔多
·我老公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把钱转给情人,有聊天记录在,
·未婚生育可急取抚养费吗?
·我在趣头条抽奖抽到茅台酒和一块手表,是真的吗,我已经
·离婚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询问
·备用金因银行卡搞错一个数,他要保证金可信吗?
·我的这个怎么说?
·想了解一下,本人2017年离婚儿子那时候一岁零几个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法律知识
中法网www.cnLaw.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