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
首页
>>
法律知识
2007年修订的《民事诉讼法》中首次确立了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之后2012年修订《民事诉讼法》对这一制度并未修改,该法第二百二十七条:“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其次,最高人民法院于2008年11月3日颁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执行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5条至20条也规定了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的具体程序问题。
案外人异议之诉作为执行救济制度的重要内容,它与一般的诉讼在功能和程序设置上都有所区别。案外人异议之诉的性质定位直接关系到它的诉讼标的、既判力范围乃至整个诉讼程序的进行。关于案外人异议之诉的法律性质,传统上有形成之诉说、确认之诉说、和给付之诉说三种观点,后来又有命令之诉说和救济之诉说等学说的产生。
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与普通诉讼程序相比, 律师解释存在如下特点:
1、诉讼请求的特殊性。案外人提起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的诉讼请求是请求法院停止对执行标的物的执行,诉讼的目的在于通过诉讼阻却对执行标的物的强制执行,是我国民诉法中唯一一种允许当事人在诉讼请求中允许提出阻却对执行标的物执行的诉讼,并不是单纯确认标的物所有权或者交付标的物等实现当事人的某项民事权益。
2、程序启动的依附性。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的启动有法定的前置程序,即只有在执行终结前,案外人提出书面异议声明,待执行法院作出裁定后,案外人才可以提起诉讼。
3、诉讼主体的特殊性。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的原告为案外人,且案外人对执行标的物享有足以排除的实体权利。被告是申请执行人,在被执行人否认案外人权利时,可以将其列为被告。
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诉讼期间,不停止执行。如案外人提供单位,可以裁定停止执行;若申请执行人提供担保则裁定不停止执行。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执行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0条规定:“案外人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规定提起诉讼的,诉讼期间,不停止执行。
案外人的诉讼请求确有理由或者提供充分、有效的担保请求停止执行的,可以裁定停止对执行标的进行处分;申请执行人提供充分、有效的担保请求继续执行的,应当继续执行。
案外人请求停止执行、请求解除查封、扣押、冻结或者申请执行人请求继续执行有错误,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予以赔偿。”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
请点此举报
。
⊙相关内容
·
保全的财产是否享有执行优先权?
《执行规定》中更明确了这一原则,第93条规定:“对人民法院查封、扣押或冻结的财产有优先权、担保物权的债权人,可以申请参加分配程序,主张优先受偿权。”本条中规定的可以主张优先受偿权的情形没有已实施财产保全措施。但有人提出本条中与担保物权并列的那个优先权应包括财产保......
·
法院终结本次执行的条件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规范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规定(试行)》的规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一)已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被执行人报告财产;(二)已向被执行人发出限制消费令,并将符合条件的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三)已穷尽财产调......
·
父母出资的房屋,登记在子女名下,...
根据民法典第209条、第214条的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虽然房屋系由父母出资修建,父母亦举示了房屋的抵押合同、租赁合同、水电及相关税费缴纳凭证等,拟证明父母为房屋的实际权利人,但是,房屋建成后即......
·
报告财产令
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责令被执行人报告财产情况的,应当向其发出报告财产令。报告财产令中应当写明报告财产的范围、报告财产的期间,以及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法律后果等内容。 被执行人应当报告的财产范围非常宽,既包括现金、动产、不动产,也包括债权......
·
镇江讨债
镇江讨债律师专注于个人、公司债务纠纷、各类合同纠纷、经济纠纷、房产纠纷、债权债务纠纷的处理。■镇江讨债律师谈小额欠款的讨债技巧:一般说道讨债要债,那么针对一般小额讨债,镇江讨债律师总结了几种方法,希望可以对个人有所帮助。 1、父......
·
泰顺县看守所
浙江省泰顺县看守所位于浙江省泰顺县罗阳镇北大街142号,是泰顺县...关押犯罪嫌疑人的场所。律师提示:泰顺县看守所不准家属探视,只有律师才能见到犯罪嫌疑人,聘请律师去泰顺县看守所会见面谈、了解案情、取保候审、提供法律帮助、确定是否具有从轻......
江苏
章浩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951945636
福建
吕超律师
执业11年
13147094815
江苏
王奋永律师
副主任律师 执业14年
13952106950
上海
赵海晨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23年
18868876507
安徽
黄贤柏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4年
15551750882
上海
邱国开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2年
13052261268
·
甘肃省关于抢劫罪是怎么量刑的?
根据《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实施细则》(2017年)相关规定,抢劫罪的量刑标准如下:1.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幅度的量刑起点和基准刑。抢劫一次的,在三年至六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行为人实施盗窃、诈骗、抢夺行为,未达到"数额较......
·
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被取保候审、被不起诉
关于请求对刘某华(涉嫌非法占有农用地)不予起诉的辩护意见桃江县人民检察院:贵院审查起诉的刘某华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案件,刘某华已委托湖南大民律师事务所肖国平律师为辩护人。本律师接受委托后,查阅了案卷,会见了刘某华(取保候审......
⊙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
事发地:
*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
擅自拆房盗窃财物
·
丈夫常年多次家暴,婚内与多名女子暧昧,经常对我紧张言
·
爸妈离婚多年我的户口跟着妈妈,现在买房子需要户口本,妈妈却不给
·
雇佣的员工?月份员工离职。是物业费。业主手里有收据,
·
丈夫去世,户主是儿子,爷爷奶奶要来分房。房子应该归谁所有?
·
超过六十周岁以上的,殴打他人,应该怎么处理?
·
你好,范律师。我对象今年37岁,由有咳嗽6月2日去青
·
找海事方面民事纠纷的律师
·
亲,你好,我和我老公准备协议离婚。两个小孩了,请问我
·
请问申请劳动仲裁都需要什么材料若没有怎么办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法律知识
中法网www.cnLaw.net
首页
留言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