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回承诺是阻止承诺发生法律效力的一种意思表示。合同法规定,承诺可以撤回。由于承诺通知一经收到,合同即告成立。因此,撤回承诺的通知应当在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之前或者与承诺同时到达要约人。
上海 罗东升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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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 陈芝廉律师 |
法学硕士 执业9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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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 许义园律师 |
法学学士 执业7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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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 黄晓栋律师 |
法学学士 执业11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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