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知识
一、管制的特征
1、对犯罪分子不予关押,即不将其羁押于一定的设施或者场所内;
2、限制罪犯一定的自由,即罪犯必须遵守《刑法》第39条的各项规定,人民法院在判处管制时,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3、具有一定期限,即管制的期限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数罪并罚时,最高不能超过3年;
4、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享有除被限制之外的各项权利,如未附加剥夺政治权利者仍然享有政治权利,在劳动中同工同酬等。
二、禁止判处管制、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管制执行期间、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的活动包括:
1、个人为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而设立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在设立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后以实施犯罪为主要活动的,禁止设立公司、企业、事业单位;
2、实施
证券犯罪、贷款犯罪、
票据犯罪、信用卡犯罪等金融犯罪的,禁止从事
证券交易、申领贷款、使用
票据或者申领、使用信用卡等金融活动;
3、利用从事特定生产经营活动实施犯罪的,禁止从事相关生产经营活动;
4、附带民事赔偿义务未履行完毕,违法所得未追缴、退赔到位,或者罚金尚未足额缴纳的,禁止从事高消费活动;
5、其他确有必要禁止从事的活动。
三、禁止判处管制、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管制执行期间、缓刑考验期限内进入的区域、场所有:
1、禁止进入夜总会、酒吧、迪厅、网吧等娱乐场所;
2、未经执行机关批准,禁止进入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场所
3、禁止进入中小学校区、幼儿园园区及周边地区,确因本人就学、居住等原因,经执行机关批准的除外;
4、其他确有必要禁止进入的区域、场所。
四、禁止判处管制、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管制执行期间、缓刑考验期限内接触的人员有:
1、未经双方同意,禁止接触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
2、未经对方同意,禁止接触证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
3、未经双方同意,禁止接触控告人、批评人、举报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
4、禁止接触同案犯;
5、禁止接触其他可能遭受其侵害、滋扰的人或者可能诱发其再次危害社会的人。
法律快车小编温馨提示:禁止令的期限,既可以与管制执行、缓刑考验的期限相同,也可以短于管制执行、缓刑考验的期限,但判处管制的,禁止令的期限不得少于3个月,宣告缓刑的,禁止令的期限不受前款规定的最短期限的限制。禁止令由司法行政机关指导管理的社区矫正机构负责执行。
五、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依法实行社区矫正。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1、遵守法律、法规,服从监督;
2、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行使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权利;
3、按照执行机关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4、遵守执行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5、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执行机关批准;
6、遵守人民法院的禁止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的禁止令。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
请点此举报。
⊙相关内容
·
打架打伤人怎么判?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
有关绑架罪的一罪与数罪
《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绑架他人致使被绑架人死亡或杀害被绑架人的处死刑,并没收财产。根据这一规定,行为人在绑架中杀害被绑架人的,适用绑架罪的加重法定刑处罚,而不能以绑架罪和故意杀人罪实行数罪并罚。实践中,杀害被绑架人的有三种情形:一是在绑架......·
犯罪客观方面
犯罪客观方面,又称犯罪客观要件,是指刑法规定的构成犯罪的客观外在表现。犯罪客观方面具有如下特征:1、客观性。犯罪活动是人的活动的外在表现形式,能被人所直接感知。2、具体性。我国刑法规定的犯罪客观方面要件,是具体的不是抽象的。客观方面的要件具体表现为危害行为、危害......·
什么是犯罪目的和动机?
犯罪目的,是指犯罪人希望通过自己所实施的犯罪行为达到某种危害社会的结果的心理态度,一般只存在于直接故意犯罪的过程中。某人对某种危害结果所持的希望、追求的心理,就是犯罪目的的内容。 犯罪动机,是指刺激犯罪人实施犯罪行为以达到犯罪目的的内在冲动或者......
·
南京离婚律师起诉书
南京离婚律师办理离婚案件,为离婚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南京离婚律师擅长处理离婚中夫妻.同财产分割、公司股权、房产纠纷、子女抚养、涉外离婚等,代理起草离婚协议等法律文书。★南京离婚律师提供的离婚起诉书范本:原告...姓名...年龄...住址.........·
南京公司合同律师
南京公司合同律师为您处理各类民商合同法律纠纷案件,担任公司企业合同律师顾问。常年代理经济合同纠纷案件,如公司、保险、金融、证券、房地产等。南京公司合同律师专业针对合同订立、合同履行、合同终止、合同纠纷等经济法律事务案件处理,为当您提供高质量的法......
·
北京市各看守所网上预约会见流程(律师必看)
北京市...监所管理总队在采用现场预约、电话预约等方式方便律师会见后再次推出律师会见网上预约系统,极大的方便了律师会见,使律师会见难成为历史。2019年1月1日起,北京市...在已经建设完成远程视频会见系统的公安分局开始推行律师远程视频会见。北京......·
乐陵田律师在办理一起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件中,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100余万元!
2013年4月份,原籍山东乐陵的魏某去安徽出差,不料路途中遭遇车祸,随行的货物受损严重,而且本人也遭受严重残疾,为将经济损失降到最小,在事故当天,田律师就及时的赶到事故现场,保全了证据,积极地和当地警方、.协调,最终历经3个多月,这起纠纷顺利得到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