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到退休年龄后被解雇,是否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首页
>>
法律知识
依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企业职工“法定退休年龄”涵义的复函》中,关于“国家法定的企业职工退休年龄”,是指国家法律规定的正常退休年龄,即:“男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
合同法
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
而经济补偿金适用的前提系双方存在劳动关系且劳动关系的解除或终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
合同法
》第四十六条所规定的情形。
因此达到退休年龄后被解雇,是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
请点此举报
。
⊙相关内容
·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损害劳动者...
确定员工的停工留薪期限和待遇,目前主要是依据现行《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即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
·
企业改制过程中如何支付经济补偿金...
根据《劳动法》的相关规定,企业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时必须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并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这是对于改制中的职工利益保护的重大措施。确定经济补偿金的数额的根据为:原劳动部《关于印发<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的通知》(劳......
·
被派遣劳动者辞职是否受到限制?
《劳动合同法》规定了被派遣劳动者辞职的许可性条件,即只有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或者用人单位有过错的情况下,被派遣劳动者才可辞职;在用人单位没有过错的情况下,被派遣劳动者不能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7条预告辞职。另一种观点则认为,依据“法无明文禁止即可行”的精神,《劳动......
·
公司不知道员工怀孕情况下终止合同...
公司与女职工终止劳动合同后,女职工诊断出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已经怀孕的,应充分考虑用人单位是否存在主观故意。若终止劳动合同前,劳动者未将怀孕事实告知用人单位,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亦未提出异议,即用人单位不存在主观故意行为,不应视为其构成违法终止劳动合同,......
·
杭州市萧山区看守所
杭州市萧山区看守所、拘留所已经搬迁新址:萧山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所属的红垦农场区块(红十五线东郊监狱东侧),占地面积.200亩,路线导航:从红十五线走,在南阳(萧山观潮城)出口的西边500米,就是萧山区看守所的北大门。友情提示:杭州市萧山区看守所......
·
南京劳动争议律师
南京劳动争议律师专业提供南京HR风险管理、项目培训、离职设计、法律顾问、员工维权、仲裁诉讼、劳动争议以及法律咨询等服务。南京劳动争议律师擅长于劳动仲裁和劳动争议,专业从事南京劳动纠纷法律服务,解决南京劳动合同、南京人事争议、经济补偿金等......
上海
唐敏峰律师
执行主任 执业14年
18501560386
江苏
王庆磊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036231135
江苏
章浩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951945636
江苏
夏骏艺律师
部门主任 法学学士
15052927793
广东
陈芝廉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9年
18620487148
安徽
沈培亮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4年
18656084778
·
南京海事法院苏州法庭揭牌成立!
南京海事法院苏州法庭:地址: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润元路南润益巷润南大厦东三楼邮编:215131电话:0512-12368传真:0512-12368苏州法庭主要负责审理发生在苏州、无锡的一审海事、海商案件。伴随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苏州已成为外贸......
·
交通事故律师:交通肇事处刑罚的标准是什么
交通肇事其实是很有可能构成交通肇事犯罪的,而一旦被认定构成犯罪的,那此时就要对肇事人处以刑罚。当然,在不认为构成犯罪的时候,自然也就不能追究刑事责任。那法律中规定的,交通肇事处刑罚的标准是什么?吴丁亚律师带您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
⊙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
事发地:
*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
买没合同纠纷案
·
你好!我是凉州区金沙镇村民,我们这边搞开发我的房子要
·
你好,刘律师,我是一个肺癌患者,17年8月份向公司请
·
宅基地纠纷,一方预多占领我家的宅基地,把我家种在在基
·
交通事故请律师费需要多少钱
·
房产继承纠纷房产继承公证处已出。李岩。李凤云各有百分
·
您好!我咨询下!我是菜农,地被xx征收,清苗被尝太低
·
婚内男方x博欠下债务,套现银行卡还钱,女方被冻结账户
·
一个案子里能又两个诉讼请求吗?我的诉讼请求:“确认合同无效或撤销合同”正确吗
·
需要承担责任吗,请问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法律知识
中法网www.cnLaw.net
首页
留言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