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下无需返还彩礼

首页>>法律知识

    什么情况下无需返还彩礼一、什么情况下无需返还彩礼
现在结婚之前男方都会给女方一些彩礼作为诚意 ,那要是在以后离婚的时候彩礼是否要归还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的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由此可知,只有在以上三种情况下,给付彩礼的一方才有权利向接受彩礼的一方所要其给付的彩礼,其他情况下要求返还彩礼的行为无法得到法院的支持。
二、何种情况下无需返还彩礼
1、不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情形,一方请求返还彩礼的,不予支持。
另外对该条中的“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的情形,应做限制性的解释。该情形是指给付彩礼的一方婚前举债给付、婚后无经济来源偿还债务的,或者是婚前用家庭财产给付、婚后无固定经济来源、依靠自己的力量无法维持最基本的生活水平。确定“生活困难”需根据给付彩礼的数额、给付人的生活来源、当地生活水平等因素综合考虑,目前可参照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合理确定。
2、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第一款(三)项所规定“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情形,但是已经共同生活两年以上、生育子女或者所送彩礼确已用于共同生活,一方请求对方返还彩礼的,一般不予支持。这种情形可以分为三种情况:
(1)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两年以上。
(2)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虽不满两年,但生育子女的。
(3)所接受的彩礼确已用于共同生活。
3、在婚约存续期间,因婚约当事人死亡,一方请求对方返还彩礼的,不予支持。但在死亡前已经起诉的除外。
从上面内容可知,首先,当事人送彩礼的目的是为了与对方缔结婚姻关系,如果在收取彩礼后,未与对方缔结婚姻关系,那么,这个附条件的彩礼是应当退还给送礼人的。其次,如果双方当事人仅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或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如果送礼一方请求返还彩礼的,收受彩礼人也应当及时退还。
要是女方能够提供证据说明无需返还彩礼的话,那么此时即使产生了彩礼方面的纠纷,也是可以不用返还彩礼给男方的。我国《婚姻法》司法解释二中,对返还彩礼的情形做出了相应的规定,可以说除开这些情形外,其他的情形下女方就可以拒绝返还彩礼。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相关内容
·女方不出抚养费可以看孩子吗
      女方不出抚养费可以看孩子吗首先,根据《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1085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

·致人死亡的国家赔偿项目包括哪些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国家机关或者是工作人员因为行使职权给他人造成了人身权或财产权的损害,依法应该给予赔偿。在特定行使职权的情况下,可能会出现致人死亡,这种情况下也是要承担赔偿责任的。那么,致人死亡的国家赔偿项目包括哪些?下面,我们将为您详细介绍。一、国家赔偿项......

·军人离婚诉讼的程序有哪些?
      军人不管是结婚还是离婚,与普通人的婚姻相比都是有所差异的。大部分军人离婚案件适用简易程序,有着不同于一般民事案件的特别规定。接下来,就让我们一起看看最新军人离婚诉讼程序的相关知识,希望对你有所帮助。一、起诉:1、起诉的条件。包括: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

·假离婚的风险都有哪些 假离婚有效吗?
      为了办理一些事情,可能在夫妻之间会出现假离婚的情况。而实践中的假离婚,一般是指夫妻实际办理了离婚手续,但双方的本意并不是解除婚姻关系。需要注意在假离婚的情况下,当事人所要承担的风险是很大的。那具体假离婚的风险都有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假离婚的风......

·苏州工伤赔偿律师
      苏州工伤赔偿律师代理劳动纠纷案件,根据责任鉴定及赔偿标准帮助事故受害人争取人身、财产赔偿金额。专业苏州工伤律师致力于为工伤事故受害者及外来务工人员维权,专业提供劳资纠纷、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工伤赔偿等方面服务。解读工伤保险条例,总结工......

·南京律师事件案件浅析
      最近几年,古城南京发生了一些有意义的法律事件,例如:南京彭宇案、南京徐老太事件、南京虐童案等。南京律师以案释法,对发生的这些事件法理评述,以证法源。★南京彭宇案(南京徐老太事件)2006年11月20日上午,南京市民徐寿兰女士在某公交车站......


山东 范志强律师
执业20年
13065042504

广东 魏向阳律师
副主任 
13147094815

上海 赵海晨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23年
18868876507

浙江 温作团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1年
18667830319

江苏 周宏祥律师
副主任 执业14年
18651990859
·COVID-19新冠肺炎NCP疫情合同履行违约法律问答
      一、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合同履行及管理的一般性原则  1.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是否属于不可抗力?  本次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作为一种突发性的异常事件,一种范围内爆发的疫情,且从其爆发至今,尚未确定确切的传染源,亦无绝对有效方法阻止其传播......

·“拼车”收费遇尴尬:合理不合法
      为节约养车成本,一种邀集多人同乘一辆私家车上下班的“拼车”现象,在我市悄然兴起。记者调查发现,“拼客”们在“独乐乐不如众乐乐”时,也得到了实惠:想坐私家车的人满足了愿望,有车一族顺便“捎个脚儿”,还赚了油钱。  然而,这种自发的“拼车”互利......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您好!保单不到一,想退了,一万的保单,会被扣除多少费用?
·征信报告是黑户能不能把低保取消了
·我是否可以不接受公司的竞业补偿金
·我和老婆于2016年12月16日在沛县民政局领的结婚证
·农村信用社的银行卡丢了不想挂失了可以重新办直接一张吗
·我爸爸在工地摔伤,二次手术后,定了八级残,请问他的工
·做微商一了,中间因为一次和一代理聊天说可以给他更低的
·私自制造了一把气x未构成犯罪会怎么判
·你好,我想问下
·房产过户咨询,中介要求先过户,后放款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法律知识
中法网www.cnLaw.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