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或抚养纠纷案中,一方否定子女是其所亲生,又拒绝作亲子鉴定的,或对方拒绝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否强制当事人做亲子鉴定?

首页>>法律知识

    亲子鉴定必须以当事人同意为要件,法院不得强制取证。如双方当事人均同意做鉴定,应予准许。在处理此类案件中,对亲子鉴定结论应作为鉴别亲子关系的证据之一,应与案件其它材料相印证,综合分析,做出正确判断。

若当事人坚持拒绝鉴定,可依照《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七十五条“有证据证明一方当事人持有证据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供,如果对方当事人主张该证据的内容不利于证据持有人,可以推定该主张成立”的规定,综合全案的其他证据及案情作出是否亲子关系的认定。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相关内容
·监护权与抚养权有哪些区别?
      监护权与抚养权的区别,具体如下:1、监护权从法理上区分,属于亲属法中的身份权,但是,监护制度更强调的是国家对个人的强制性和个人对家庭和社会利益的服从性。从这个意义来讲,监护具有公法上的义务属性似乎更为妥当。2、抚养权问题,一般多作为义务对待,但是它也是一种权利......

·离婚或抚养纠纷案中,一方否定子女是其所亲...
      亲子鉴定必须以当事人同意为要件,法院不得强制取证。如双方当事人均同意做鉴定,应予准许。在处理此类案件中,对亲子鉴定结论应作为鉴别亲子关系的证据之一,应与案件其它材料相印证,综合分析,做出正确判断。若当事人坚持拒绝鉴定,可依照《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七......

·女方怀孕期间男方能解除同居关系吗?
      我们知道,按照当前婚姻法律规定,男女双方结婚后夫妻感情破裂,女方怀孕期间男方不能提出离婚。所以,一些确定关系的男女,以夫妻身份同居后,以为在女方怀孕期间男方提出解除同居关系同样要受限制。  按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1年内或中止妊娠后6个月内,男方是不得......

·父母离婚后,一方能否将子女姓名变更
      对于离婚双方未经协商或协商未达成一致意见而其中一方要求变更子女姓名的,公安机关可以拒绝受理;对一方因向公安机关隐瞒离婚事实,而取得子女姓名变更的,若另一方要求恢复子女原姓名且离婚双方协商不成,公安机关应予恢复。因此子女姓名的变更需要双方均同意。...

·南京债务追讨律师
      南京债务追讨律师处理债务纠纷法律问题,为个人及企业进行债权追讨(讨债)和债务追讨(账款催收),债务清理,追债、催款、贷款等。    南京债务追讨律师专业代理各种债权债务纠纷,为企业及个人提供债务清理、债务追讨、债权纠纷等法律事务,为您提供债权、债......

·南京商品房律师
      南京商品房律师解答房地产法律咨询,专业解决房地产纠纷案件,如房屋购买纠纷、二手房交易纠纷、拆迁安置等法律问题,南京房地产律师事务所竭诚为当事人解决房产纠纷难题。南京商品房律师专业解决房产纠纷案件,致力于商品房买卖纠纷、房产交易、房产诉......


上海 唐敏峰律师
执行主任 执业14年
18501560386

安徽 史微微律师
部门主任 法学学士 
18856597441

上海 赵海晨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23年
18868876507

江苏 王奋永律师
副主任律师 执业14年
13952106950

上海 邱国开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2年
13052261268

山东 范志强律师
执业20年
13065042504
·南京环境资源法庭受理“第一案”
      2019年7月15日,南京环境资源法庭受理泰州市人民法院以张某某等61人为被告提起的生态资源损害赔偿民事公益诉讼一案。本案是南京环境资源法庭挂牌运行后受理的“第一案”,也是该法庭试行网上跨域立案的“第一案”。  南京环境资源法庭是最高人民法......

·浙江省所有看守所地址、电话、位置导航
      杭州(0571)浙江省看守所地址:杭州市西湖区文新街道星洲社区文一西路567号(文一西路与紫金港路交叉口)导航设置:西湖区体育场、杭州市育才外国语学校联系方式:88850273浙江刑事律师热线:188-688-76507,免费咨询。杭州市看守所地址......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想离婚,男方婚后占地款怎么分割,男方婚前有房,女方没
·来家闹事对方受伤了我不搞了怎么办
·高校就业协议
·内河船舶挂靠,产权,合同纠纷
·你好,自己吃曲马多,又网上卖给朋友了点
·算不算工,我在饭店上班工作中顾客和我发生口角顾客先动的手打的我把我眼睛打成轻微伤
·借钱不还,我陕西省安康汉阴县人,借钱人湖北人
·能不能退,定金能不能收百分之五十?? n
·马上考驾照了,在同省不在居住地能办理临时身份证吗?身
·为什么冻结余额跟卡的余额不一致是什么原??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法律知识
中法网www.cnLaw.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