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包人未如约付款导致工期拖延,索偿时要收集哪些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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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下,承包人可以收集下列发包人未及时付款导致工期拖延的证据资料:
1、书面催告发包人限期支付工程款。
2、如发包人逾期未予支付,承包商准备停工,应向发包人发出停工通知书,通知书要载明停工的具体时间。
3、与此同时,对现场的设备设施以及未使用的各项材料进行统计拟出清单,请监理或者甲方代表签字确认,形成索取机械费、材料费的证据资料。
4、复工时注意与对方共同确认具体的复工时间的证据资料。
5、能够证明承包人停工损失相关资料。通常具体而言,承包人都可以要求赔偿以下费用:
(1)人工费损失。如停工、窝工的工人工资;工人低生产效率的损失;膳食补贴、工器具费用、各种管理费等相关人工费用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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