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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
离婚,
房产分割是其中一个重要的问题,所以,有的夫妻
离婚为了防止出现
房产分割纠纷,就想把
房产公证给儿子或女儿,父母欲
离婚房产可以公证给女儿吗?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父母欲
离婚房产可以公证给女儿吗?
父母
离婚房产是可以给女儿的,前提是双方都同意。
二、婚后
房产,
离婚后
房产分割的情形
1、新婚姻法,婚后双方父母出资买房,产权登记在一人名下,
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的规定,婚后双方父母资助子女买房,产权登记在一人名下的,该
房产科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占有。如果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办理。
2、新婚姻法,婚后按揭购房,一方父母出首付款,产权登记在自己的子女名下,由夫妻共同还贷的,
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这种情况,首付款可以认定为只赠与出资方的子女,
离婚时该
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对首付部分应认定为出资子女的个人财产。
3、新婚姻法,婚后一方父母全额出资,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
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根据我国婚姻法司法解释的规定,婚后一方父母资助子女买房的,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的赠与,该
房产认定为出资方子女的个人财产,对方无权请求分割该
房产。
4、新婚姻法,婚后一方以个人财产出资,
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
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婚后一方以个人财产出资买房,取得
房产证的,应该属于购房者一方的财产,
离婚分割
房产时,另一方无权请求分割;在此需要提醒的是,如何认定以个人财产买房,需要证据的支撑。以一方个人财产购房的,需要证明购房款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因此,特别需要保留认定财产属于个人财产的证据,以备不时之需;
5、新婚姻法,婚后一方或双方以夫妻共同财产出资买房,取得
房产证的,
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婚后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购房,不管
房产证登记在哪方名下,该
房产理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房产分割,法官会按照实际情况判决哪方拥有房子,获得
房产的一方根据实际情况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三、婚前
房产且婚后拿证,
离婚后
房产分割的情形
1、夫妻一方婚前支付首付购房,婚后夫妻共同还贷,房屋登记在首付支付方名下,
离婚房产归谁?
根据新婚姻法。即《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的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
房产登记在支付首付款一方名下,
离婚房产归登记一方。因此,该种情况下,登记的
房产如何分割有法可依。未偿还的贷款为获得
房产一方的个人债务,由于婚后是夫妻共同还贷,在
离婚房产分割时,需要对另一方进行补偿。当然,根据协议优先的原则,如果双方对
房产达成协议的,
离婚时可以按照协议分割
房产。
2、一方婚前全额出资购房,婚后才取得
房产证的,
离婚房产归谁?
一方婚前全额出资购房,婚后采取得
房产证的,不能简单的认为
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实际上,一方婚前出资购房,买卖房屋的合同义务已经履行完毕,
房产证只是对购买方对房子产权的确定。因此,
离婚房产分割时,该房屋属于一方婚前财产,不参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3、婚前一方父母出资,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
离婚房产归谁?
若婚前购房时,一方父母全额资助自己的子女买房,且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该
房产就属于登记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在
离婚房产分割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已经登记的
房产。如果婚前购房时,父母资助子女买房,只出了部分购房款,剩余购房款由婚内夫妻双方共同按揭偿还贷款的,
离婚房产分割时,一般会将房子判归等机房所有,对于婚内共同偿还的贷款及房子产生的增值,由得到房子的一方对另一方做出补偿。
4、婚前双方出资购买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名下,
离婚房产归谁?
实践中,经常会出现双方出资购买房屋,男方为了讨好女方,将
房产登记在女方一方名下。
离婚房子归谁?此种情况比较麻烦,如果登记一方不承认对方有出资行为,或是认定对方的出资属于赠与行为的,法院就很难支持未登记方的请求,也就是说
离婚未登记方除非有证据证明自己有出资且出资不属于赠与的,才可能请求分割
房产,否则最后可能会人财两空。
5、一方婚前全额出资购房,取得
房产证的,
离婚房产归谁?
根据婚姻法及物权法的规定,婚前一方全额出资购房且取得
房产证的,毫无疑问
房产属于一方婚前财产,在
离婚分割财产时,不计入在夫妻共同财产内,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房产。
夫妻
离婚在双方都同意的情况下,是可以把
房产公证给子女的,这也是防止
房产纠纷的一个好的方法。当然,在实践中夫妻
离婚分割
房产存在很多情形,发生纠纷概率特别高。处理这些问题,我们建议去网站咨询或委托专业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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