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法律知识

商品房买卖中可以请求退一赔一的情形有哪些我们知道在商品房买卖的过程中,作为购房者也是享有要求开发商退房的权利,但此时要求退房需要满足法定的情形,与此同时也是可以要求开发商退一赔一的。那究竟商品房买卖中可以请求退一赔一的情形有哪些呢?要是你不清楚的话,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商品房买卖中可以请求退一赔一的情形有哪些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商品房买卖
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
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一)商品房买卖
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二)商品房买卖
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
合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
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一)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二)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三)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
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
二、房屋面积比实际面积小很多怎么办
房屋的购买者在怀疑自己所购买的商品房面积有水分时,自己测算的结果是没有法律效力的。因此,当房屋实际面积增加或减少、商品房实际面积和预售面积不同的,购房者应当委托法定的房屋测绘单位进行测算。因为《
房产测绘管理办法》第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权利申请人、房屋权利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委托
房产测绘单位进行
房产测绘: (一)申请产权初始登记的房屋;(二)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的房屋;(三)房屋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要求测绘的房屋。然后再全面收集证据的情况下,向法院提
起诉讼。则此时要符合上述规定的情形才可以,否则开发商也是可以拒绝购房者的这种请求。当然实践中购买房屋最担心的就是出现质量问题,这可能会影响到日后的居住使用,而要是发现房屋面积比实际面积小的话,可以在收集相关证据的情况下,向法院提
起诉讼。
⊙专业律师:
⊙相关内容:
·
没有立遗嘱房子怎么分?
没有立遗嘱房子怎么分?一、没有立遗嘱房子怎么分?可以根据法定继承来分配遗产,或者遗赠扶养协议来继承。遗产分配是指财产所有人死亡后根据法定继承、遗嘱或其他法律规定对其遗产的分配制度。遗嘱继承效力高于法定继承,低于遗赠扶养协议。法定继承的遗产分配原则指的是在......·
新婚姻法房产规定是什么
我国的各项法规都是要适应时代的需要的,随着当代人在婚姻问题中暴露出来的各种问题越来越多,我国的婚姻法针对一些问题,特做出了一些新的修订。其中,关于房产的分割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那么,2017新婚姻法房产规定是什么呢?针对这一问题,我们将在以下的资料当中详细的为您介......·
开发商违约怎么退房
在商品房交易的过程中,其实购房者和开发商出现违约情况的可能性都是比较大的。但要是开发商违约的话,则此时作为购房者可能会要求退房。那现实中,开发商违约怎么退房比较好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开发商违约怎么退房开发商违约后,购房者是可以要求退房的,但......·
农村离婚房产怎么分割,离婚如何处...
农村房屋所占用的土地所有权的主体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对其房屋下的土地只享有土地使用权。农村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地产权的分割可以参照城市夫妻共同共有的非房改房的分割办法。下面,就让我们具体为您介绍农村离婚房产是怎么分割的吧。1、婚前一方建造的房屋对一方婚前建起......
·
南京市栖霞区看守所家属如何送钱?寄钱方法和有关规定
南京市栖霞区看守所家属寄钱送钱方法如下:1.可以委托律师代送......
⊙专业律师:
·
浙江省寻衅滋事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寻衅滋事属于生活中比较常见的情况,而只有在达到情节严重的时候,才会被认定为《刑法》中规定的寻衅滋事罪,那么之后也才可以根据实际的犯罪情况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现在在不同地区犯此罪的,具体的量刑幅度不同。那么浙江省寻衅滋事罪量刑标准是什么?请通...... 不续签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是怎样的(一)、如果单位不续签,需要进行经济补偿。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的,应该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
可交换公司债券与可转债的区别是什么?可交换公司债券与可转债的区别是什么?一、相同点(一)面值相同。都是每张人民币一百元......
羁押期限满是多久一、羁押期限满是多久传唤、拘传的时间最长不得超过24小时;拘留最长37天;逮捕后的羁押期限与办案期限相......
·
驾驶非机动车禁止什么行为
驾驶非机动车禁止什么行为一、驾驶非机动车禁止什么行为在道路上驾驶自行车、三轮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1、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2、驾驶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须年满16周岁;3、不得醉酒驾驶;4、转弯前应当减速...... 收养关系解除的条件包括什么?一、收养关系解除的条件包括什么收养关系的解除应依照《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规定......
·
工作中脚扭算不算工伤?
工作中脚扭算不算工伤?一、工作中脚扭算不算工伤?工作中脚扭可以认定为工伤。《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规定,工人与职员因工负伤,其全部诊疗费、药费、住院费、住院时的膳食费与就医路费均由企业行政负担;医疗期间工资照发;确定为残废时,视其残...... 一、检察院不批捕公安局必须放人吗?检察院不批捕的情况下,公安机关应当继续侦查,不一定立即放人。侦查终结,移送人民检察院......
可以。具体标准是以员工本人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为基数,按员工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