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姻法关于女方陪嫁的规定是怎样的
首页
>>
法律知识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婚姻法》将被废止。一、《民法典》关于女方陪嫁的规定是怎样的?只有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取得结婚证的,才视为确立夫妻关系。举办婚礼不能视作婚姻关系成立。嫁妆算婚前财产还是婚后财产要根据情况来判断,如果是二人在领取结婚证之后购置并且双方没有对嫁妆的归属作出约定的,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除了法定和约定的属夫妻一方所有的外,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在领取结婚证之前购置并且双方对该财产的归属没有约定的,属于一方婚前财产。因此
离婚
时嫁妆根据上述原则分割。但在司法实践中,嫁妆一般视为女方的婚前财产,因此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女方为结婚购置的嫁妆,虽然是在结婚登记以后,举行结婚仪式之前购买,但夫妻双方没有实际生活在一起,没有共同的劳动和收入。购买财产的资金大多是女方的父母或其他的近亲属,少数也有夫妻一方婚前个人的收入。二、彩礼是夫妻共同财产吗?1、如果所收的彩礼由一方个人接收或购置结婚物品的,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受赠的财物无特殊约定,应为夫妻共同财产。2、如果男女双方未共同生活的,可根据最高院1993年《关于人民法院审理
离婚
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5条规定,考虑财产的来源予以合理分割。3、如果双方婚姻持续时间短,并且给予彩礼的一方由此造成生活困难的,可根据《关于人民法院审理
离婚
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第8条规定精神处理,分割共同财产时给予生活困难的一方适当倾斜。综上所述,在关于女方陪嫁的规定中,明确表示如果是在在双方建立夫妻关系之前拿到的嫁妆,应该算作女方个人财产,即使将来夫妻双方
离婚
了,这部分财产也是全部归女方所有的。在实际操作中,也基本是按照这个原则处理的。只有在夫妻存续期内,一方获取的收入,没有明确要求时,才可以算作夫妻共同财产。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
请点此举报
。
⊙相关内容
·
申请减少抚养费要具备怎样的情形
未成年子女的抚养费,在父母离婚的时候就是确定好的,但日后可能因为支付抚养费的一方有特殊原因,导致无法再支付孩子抚养费,此时就可以申请减少抚养费。那么当事人需要具备怎样的情形才能减少抚养费呢?以下是具体介绍。一、申请减少抚养费要具备怎样的情形尽管增加抚育费的情......
·
女方要离婚财产怎么分配制度
夫妻双方离婚以后的财产分割问题,这本来就是双方正常合法的权益。但是离婚财产的分割问题,在婚姻法当中有法律依据,也不是其中哪一方随随便便就可以说了算的。而且有的时候,如果男方家庭条件比较好,女方如果要离婚的时候分割财产的话,不是所有的财产都会平等分割的。下面我们......
·
结婚一年后离婚,彩礼是否需要返还
彩礼是中国古代婚嫁习俗之一,又称订亲财礼、聘礼、聘财等。中国旧时婚姻的缔结,有在婚姻约定初步达成时互相赠送聘金、聘礼的习俗,这种聘金、聘礼俗称“彩礼”。彩礼是男方诚心求娶女方,所表示出的一种尊重的态度。然而近年来,“天价彩礼”现象层出不穷,使得彩礼习俗日渐变味......
·
过错方离婚财产分割是不是要少分
很多夫妻关系都是因为一方存在一些过错行为而导致分崩离析的,而在离婚进行财产分割的时候,过错方是不是要少分一些财产呢?不少人在这方面都不是很了解,接下来,就让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吧,希望对你有所帮助。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夫妻婚后财产如果没有特别约定的话,原则上是夫......
·
南京非法拘禁罪律师
南京非法拘禁罪律师为非法拘禁罪嫌疑人提供专业刑事法律帮助,使当事人能及时的获得律师会见、取保候审、法庭辩护等合法权益。提供申请取保候审、刑事会见、刑事辩护、无罪或罪轻辩护等优质法律服务。南京非法拘禁罪律师为您解读如何对非法拘禁罪判刑......
·
丹阳市看守所
丹阳市看守所地址位于江苏省镇江市丹阳市云阳镇九房云阳镇开发区(东门转盘向南约150米,再往左约100多米,靠近南环路...。市区可乘金坛,皇糖,折柳等车2元。提示:刑事律师提供会见、取保候审、申诉、刑事辩护、缓刑、轻判等刑事法律帮助。★丹阳市看......
江苏
赵洋洋律师
副主任律师 执业12年
14751692778
安徽
黄贤柏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4年
15551750882
江苏
朱效武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8年
18501560386
福建
陈建青律师
主任律师 执业22年
18567906376
上海
赵海晨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23年
18868876507
山东
许义园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7年
13061416368
·
代理税务局行政案胜诉 税务机关的税款追缴权优先
税务机关的税款追缴权优先 代理某州国家税务局申请再审与某工贸公司税务征收处理决定行政案启示 案件类型:行政诉讼 业务类型:政府法律顾问 ......
·
青岛王洪运律师成功为被告人于某某盗窃辩护
被告人于某某因盗窃财物被拘留、逮捕,因不是本地人,难以取保候审。辩护人接受委托后,会见并仔细研究了案情:一是被盗物品价值不多,一万多元,依据去年两高对盗窃案件提高了入刑门槛,刑期是三年以下。但盗窃次数达七八十次,这是辩护的焦点。依据数额和多......
⊙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
事发地:
*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
房产证人名不是我的怎么能卖掉
·
我父亲死后,土地被征用了,我的户口随我母亲在继父这,请问我有权拿补偿款吗?
·
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对方全责,本人右脚轻微骨
·
小男的在外面找小三之后不想联系了小三纠缠骚扰家人找家
·
离婚后财产分配,没有子女
·
您好。张律师,我想问下满足什么条件才能构成诈骗罪。
·
你好,我们是工人干完活木有给工资,还把工人的胳膊给大断了,请问一下我们该怎么办
·
“小智”教育机器人怎么链接到网?? met
·
对新房的地下室不满意怎么处理?
·
上班期间安全事故重伤,医院抢救无效身亡??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法律知识
中法网www.cnLaw.net
首页
留言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