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有期徒刑怎么减刑

首页>>法律知识

    对于被判有期徒刑的罪犯,在监狱服刑期间,可以为自己争取减刑的机会,这样实际服刑的刑期就会比当初法官判的刑期少一些。不过此时有期徒刑怎么减刑呢?这方面我国相关法律中早已作出了规定,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有期徒刑的执行机关有哪些
  有期徒刑,是剥夺犯罪分子一定期限的人身自由,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前先行羁押的,羁押1日折抵刑期1日。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监狱或其他劳动改造场所执行。凡有劳动能力的,实行劳动改造。服刑期间,确有真诚悔改或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符合一定条件的,也可以假释。
  二、有期徒刑怎么减刑
  有期徒刑刑期的从判决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前先行羁押的,其羁押一日可折抵刑期一日。1、无期徒刑犯在执行期间,如果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的,服刑二年以后,可以减刑。为使无期徒刑犯的减刑,与死缓犯、有期徒刑长刑犯的减刑相照应,对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的,一般可以减为十八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对确有悔改并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为十三年以上十八年以下有期徒刑。2、无期徒刑犯在执行期间重新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自新罪判决确定之日起一般在二年内不予减刑;对新罪判处无期徒刑的,减刑的起始时间要适当延长。3、刑法关于无期徒刑犯的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十年的规定,应当自无期徒 刑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4、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且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的刑期,从死刑缓期执行期满之日起计算。三、被假释后还可以减刑吗被假释的罪犯,除有特殊情形,一般不得减刑,其假释考验期也不能缩短。罪犯减刑后又假释的间隔时间,一般为一年;对一次减二年或者三年有期徒刑后,又适用假释的,其间隔时间不得少于二年。对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减刑、假释,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的起始时间,应当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由公安机关予以监督,如果没有刑法第八十六条规定的情形,假释考验期满,就认为原判刑罚已经执行完毕,并公开予以宣告。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犯新罪,应当撤销假释,依照刑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在假释考验期限内,发现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假释,依照刑法第七十条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假释的监督管理规定的行为,尚未构成新的犯罪的,应当依照法定程序撤销假释,收监执行执行完毕的刑罚。对于被判有期徒刑的罪犯来讲,不管是否属于重刑犯,也无论是否认定为累犯,其实都是可以被减刑的,当然前提是要满足规定的条件才行,不然也是不会对其减刑。通过上文的分析,详细您已经知道有期徒刑怎么减刑了吧。除了减刑之外,在监狱期间也是有可能被假释的,也就是有条件的提前释放。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相关内容
·对于贪污受贿罪由谁立案侦查?
      对于贪污受贿罪由谁立案侦查?下面律图小编就为您详细介绍。一、对于贪污受贿罪由谁立案侦查?根据法律规定,贪污受贿罪由反贪污贿赂局立案侦查。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个人受贿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

·减刑好办还是假释好办
      一、减刑好办还是假释好办?只要满足减刑或者假释的条件,都是可以办理的。1,减刑和假释出监时间相差几个月(减刑需要的考核分一般比假释高,所以呈报时间一般假释比减刑早,也有些情况下是一样的)如果相差时间长可以考虑假释,短建议呈报减刑2,自己所从事的职业是否较容易......

·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的主体包括哪些人
      我国刑法中规定有很多犯罪都是属于特殊主体犯罪的,即只有法律规定的主体实施了相关行为后,才能构成此罪,而要是不具有特殊的身份,那么即使实施了相关行为也不会构成。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就属于这样一种犯罪,那么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的主体包括哪些人呢?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醉驾能否缓刑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
      一、醉驾能否缓刑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宣......

·南京讨债公司
      讨债公司合法吗?能够委托南京要债公司追债吗?南京债权债......


浙江 李力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2年
18667830319

江苏 朱效武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8年
18501560386

江苏 杨晗璐律师
部门主任 法学学士 
15996265110

广东 张逸律师
副主任律师 
13016625942

江苏 章浩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951945636

浙江 温作团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1年
13052261268
·临沂朱律师成功辩护当场死亡三人特别重大交通肇事案,判处缓刑
          【案情简介】   ......

    与医疗纠纷相关的法律规定一、处理医疗事故的程序。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有三个途径可以供当事人选择:(一)医患双方当事人协......
    一、交通事故小伤怎么理赔?交通事故小伤的理赔一般是可以直接由肇事者与受害者协商确定赔偿金的,赔偿费用要根据交通事故赔偿......
    关于民法总则期间计算解释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正式施行,《民法总则》同时废止。在处理民事纠纷要有一些法律的期间限制,......
    驰名商标对抗恶意抢注有哪些好处普通商标只能在获准注册的商品或服务类别上受到法律的保护,享有商标专用权;而驰名商标与其独......
    律师能在不同阶段为同案犯辩护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律师能在不同阶段为同案犯辩护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辩护,控诉的对称。是刑事诉讼......
·南京的工商农业发展
    国际交流  南京已与日本名古屋市、美国圣路易斯市、意大利佛罗伦萨市、荷兰埃因候温市、德国莱比锡市、加拿大伦敦市等12个城市结为友好城市,在经济、贸易、科技、文化、教育等领域开展了广泛的交流与合作。与美国、日本、韩国及欧盟国家的交流与合作十......

    劳动合同在什么情况下终止劳动合同终止是指劳动合同因期限届满等法定原因而结束。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4条及其《实施条例》第21......
·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起诉状
    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起诉状商品房的预售主要出卖的是期房,此时由于商品房尚未修建好,如果当事人贸然购买的话,那么很可能会产生较多的纠纷。在遇到相关纠纷的时候,建议最好向法院提起诉讼,那么这个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起诉状该怎么写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

    交通事故人伤索赔哪些费用交通事故人伤赔付包含的内容有: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你好,黄律师,由于我的轿车行驶证6年期到期了,我去贵
·工厂工资,在工厂不做了工资怎么结算
·2017年发生的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按照2016年的来计算的
·村土地转让后青苗补偿费应该依据什么标准进行补偿?
·我在普济医院出的车祸上班途中这个医院是个私
·不付给孩子抚养费、能判刑吗?
·交了购房押金并签了选房协议,但没签购房协议,可以要求退款吗
·因在工地上工作,至今共在差不多二十几个平台借了款,我
·我在网上签了合同贷款他要一千元关联费是骗子??
·11月23日早晨我儿子3点4o笑着进屋的4点多他就在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法律知识
中法网www.cnLaw.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