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规定的加班工资包括哪些

首页>>法律知识

    劳动法规定的加班工资包括哪些用人单位在约定的工作时间外,安排劳动者继续工作的话,我们称之为加班。此时,单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一定的加班工资。那么我国劳动法中对加班工资是如何规定的吗?请阅读下文进行具体了解。
(一)如何确定加班费的计算基数。
要准确计算加班费,首先必须正确确定加班费的计算基数,实践操作中具体要把握以下几点:(1)如果劳动合同明确约定工资数额的,应当以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作为加班费的计算基数。应当注意的是,如果劳动合同的工资项目分为“基本工资”、“岗位工
资”、“职务工资”等,应当以各项工资的总和作为基数计发加班费,不能以“基本工资”、“岗位工资”或“职务工资”单独一项作为计算基数。例1:劳动合同
约定你的基本工资是1200元,岗位工资为500元,技术津贴为1000元,则你的标准工资是2700元(1200+500+1000),而不是
1200元,现在很多用人单位仅仅以基本工资作为劳动者加班工资的基数,这显然是错误的,是不按照劳动法支付延长工作时间劳动报酬的违法行为。(2)如果劳动合同中有明确约定工资数额,或者合同约定不明确时,应当以实际工资作为加班费的计算基数。凡是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给职工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都属于实际工资,具体包括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若干具体范围的解释》
中规定“工资总额”的几个组成部分。但是应当注意一点,在以实际工资都可作为加班费计算基数时,加班费、伙食补助和劳动保护补贴等应当扣除,不能列入计算范围。例2:你的基本工资是2000元/月,奖金为400元
/月,技术津贴为800元/月,则你的加班费的计算基数是3200元/月(2000+400+800),而不是2000元/月,现在很多用人单位仅仅以基本工资作为劳动者加班工资的基数,这显然也是错误的,是不按照劳动法支付延长工作时间劳动报酬的违法行为。(3)在确定职工日平均工资和小时平均工资时,应当按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规定 ,以每月工作时间为
20.92天和167.4小时进行折算。例如在例2中按照加班费的计算基数3200元/月计算,则你每日的工资152.96元(3200/20.92),
每小时的平均工资是19.12元(152.96/8)。(4)实行计件工资的,应当以法定时间内的计件单价为加班费的计算基数。(5)加班费的计算基数低于当地当年的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以日、时最低工资标准为基数。
(二)如何计算不同情况下的加班费。
确定了加班费的计算基数后,还必须区分不同情况,才能准确计算出加班费,实践操作中具体要把握以下几点:1、标准工时制度的加班费计算。按照劳动部《关于印发<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的通知》,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1)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
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2)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
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3)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工作
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2、综合计算工时制度的加班费计算。按照劳动部《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和《关于职工工作时间有关问题的复函》规定,经批
准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企业,在综合计算周期内的总实际工作时间不应超过总法定标准工作时间,超过部分应视为延长工作时间并按《劳动法》第
44第1款的规定支付工资报酬,其中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按《劳动法》第44第3款的规定支付工资报酬。而且,延长工作时间的小时数平均每月不得
超过36小时。3、不定时工时制度的加班费的计算。一般情况下,经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企业不需要支付加班费。但是应当注意,用人单位在法定休假日安排职工工作的,仍然应当按照不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加班费。4、实行计件工资制度的加班费计算。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由用人单位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根据上述规定的原则,分别按照不低于其本人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150%、200%、300%支付其工资。日工资计算方法,小时工资计算方法,加班费计算方法 日工资,小时工资日工资计算方法:日工资=月工资收入÷21.75(用于有缺勤,工作未满一个月等情况下的工资计算)小时工资计算方法: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21.75×8)

(三)节假日加班费计算
节假日加班三薪(月工资收入÷21.75×300%)、公休日加班双薪(月工资收入÷21.75×200%)春节长假七天总加班费=月工资收入÷21.75×300%×3+月工资收入÷21.75×200%×4上述案例案例以春节长假七天加班为例,前三天是法定节假日(即除夕、春节、初二)拿三薪,每天加班费为(月工资÷21.75×300%),后四天是双休日调休(即初三至初六)拿双薪,每天加班费为(月工资÷21.75×200%)。上文中,我们具体为您介绍了加班工资的内容,希望可以为您提供一下帮助。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必须要按照法律的规定,支付劳动者相应的加班工资,不然的话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相关内容
·劳动合同违约协议关于违约金有哪些...
      劳动合同不单是约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权力与义务,还约定了双方的违约责任,当然,也有些用人单位是在签一份老大违约协议,那么劳动合同违约协议关于违约金有哪些内容?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劳动合同违约协议关于违约金有哪些内容?1、用人单位......

·工作年限证明范本
      在一些工作调动中,为了证明员工在公司上班期间认真完成工作或是对公司做出了一些贡献,没有一些不利于公司发展的行为,公司愿意将此员工介绍给其他单位,一般工作时间也是对员工工作能力的一种证明。所以在这种情况下,就会出具一份工作年限证明,下面,我们就列举了一些行业的工......

·企业拖欠职工工资的行为是否是违法...
      用人单位在企业效益低靡存在资金困难的情况下,可能会有拖欠工资的行为。而有些单位甚至还会无故拖欠员工的工资。不管是有缘故还是无故,从法律的角度来看,企业拖欠职工工资的行为是否是违法的?要是你不清楚的话,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企业拖欠职工工资的行为......

·劳动争议仲裁委的作用和职能是什么...
      劳动争议仲裁委的作用和职能是什么?一、劳动争议仲裁委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是国家授权、依法独立地对劳动争议案件进行仲裁的专门机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和适应实际需要的原则设立。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可以决定在市、县设立;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在......

·阜宁县看守所
      盐城市阜宁县看守所位于阜宁县新沟镇中心村五组,盐城市“涉艾”艾滋病特殊监区也设在这里。公交线路走向:由阜宁县城四通花苑发车,经东风路、射河北路、新林路、城西路、新海路至新沟镇政府。律师提示:阜宁县看守所是关押嫌疑犯的地方,案件未正式......

·南京国际贸易律师
      南京国际贸易律师提供涉外、外贸、涉外商务、国际贸易、海商等法律咨询,常年代理国际贸易纠纷、中外合资合作、涉外商业、海关、海事等法律事务,提供南京国际贸易法律咨询、国际贸易术语、实务、流程等法律咨询,为外资企业提供涉外法律服务。代理国际贸易纠......


山东 范志强律师
执业20年
13065042504

江苏 史微微律师
部门主任 法学学士 
19850716853

上海 唐敏峰律师
执行主任 执业14年
18501560386

江苏 杨晗璐律师
部门主任 法学学士 
15996265110

浙江 何强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4年
18868876507

广东 张逸律师
副主任律师 
13016625942
·大竹县律师凌灿伟发表强制执行申请书
      申请人:赵某某,女,汉族,出生于19XX年XX月XX日,身份证号码52919XXX0829,住四川省大竹县XX镇XX农场南桥队1组,联系:XX62383被申请人:施某某,女,汉族,出生于1967年12月6日,住四川省大竹县XX组,身份证号码52919XXX62369,联系:执行......

·夫妻间的法定扶养义务在离婚案件中的处理
      我国《婚姻法》中规定的扶养,是一种基于亲属身份..的扶养..,属于法定扶养。这与合约的协议扶养以及遗嘱扶养具有决然的区别。协议扶养与遗嘱扶养统称为“基于法律行为的扶养”,不属于婚姻家庭法中规定的扶养,我国将协议扶养和遗嘱扶养规定在《继承法》中,......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公司没有跟我签劳动合同
·婚烟,在广西崇左扶绥县人,今年三十五,老公经常打我,
·你好,我想咨询下如何增加抚养费的问题
·车在按揭期间卖了现在车辆解压了我能拿登记证书去注销?
·生育险医保卡没激活数据,是不是不到账?? l
·因土地纠纷聚众推倒对方在建房屋会被怎样处罚?
·请问我在青岛买车挂零时牌照能来回湖北去嘛
·劳务协议有补偿吗*
·职工死亡赔偿金,1、我母亲是山西环保局干部
·二手协议放房主不卖了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法律知识
中法网www.cnLaw.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