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中,人们在购房的过程中,签订购房合同时应该明确违约金赔偿

首页>>法律知识

    实践中,人们在购房的过程中,签订购房合同时应该明确违约金赔偿,这样能够保障购房违约金的追讨。签订合同的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而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也多次提到违约金。那么怎么计算购房违约金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怎么计算购房违约金对于购房违约金的计算,在开发商的合同中一般都有规定,有的是预期90天内,按照已付款利息支付,从合同交房到实际交房计算。第一付款利息就是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息按日计算。第二违约金计算,根据双方约定合同按多少比例的计算方法。例如:按照全额房款的万分之一的标准计算。那么就是用全部房款乘以万分之一再乘以违约日期。二、购房违约金过高怎么处理?国家在认为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过高或过低,违约金数额与违约损失额差额过大时,允许对其予以调整,这也是由违约金的性质即补偿性为主,惩罚性为辅而决定的。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违约金的调整应当综合考虑,灵活把握。2009年2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再次对减少过高的违约金问题进行了规定。针对《合同法》制定的司法解释均适用于受《合同法》调整的所有类型的合同,商品房买卖合同作为其中之一,自然也在此范围之内。当事人主张的违约金过高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人民法院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并作出裁决。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认定为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合同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计算方法的,一般以合同约定为准。但根据法律规定,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在当事人提出违约金过高要求予以调整时,均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综合衡量。一般的房屋买卖合同中都会有违约金标准,如果约定了违约金,一方违约时,对方即可直接按照约定主张违约金。而现实生活中开发商违约的情形有不少,诸如开发商逾期交房、逾期办证等等违约行为,购房者都可向开发商主张违约金。至于应该怎么计算购房违约金,上文中我们已经作出了介绍,希望可以为你提供一些帮助。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相关内容
·二手房居间合同的种类、特征和注意...
      居间合同是我们日常生活中经常使用到的一种合同形式,往往适用于房屋买卖,租赁,金融投资等需要中介方的情况,其中二手房居间合同最为常见。二手房居间合同的种类、特征和注意事项有哪些呢,我们通过下文做详细说明。二手房居间合同的签订一方面促进交易的进行,另一方方面可以为......

·在购房的过程中,大家都知道是需要...
      在购房的过程中,您都知道是需要格外小心谨慎的,一旦上当受骗,那么自己的利益就会遭受重大损害。而实践中,就需要购房者具体查看清楚开发商的五证,那么这个购房五证具体包括了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购房五证具体包括哪些“五证”是正规合法的房地产开发商......

·有关涉外离婚房产的分配原则
      随着中国的现代化,中国人逐步走出了国门,和外国人的交流也多了起来,跨国婚姻也屡见不鲜。然而由于巨大文化和习惯差异,涉外婚姻离婚的不占少数。由于双方所处国的法律存在差异,这也导致房产的分配存在困难,本文网站我们将向您详细介绍有关涉外离婚房产的分配原则,希望对您有......

·买房子怎么贷款划算?
      现在的年轻人基本工作几年都会选择买房,不只是为了结婚用也是想给自己一个稳定的住处。不过现在的房价上涨的速度已经不是我们工资的涨幅能跟得上的了,所谓是房价年年涨工资倒很有跌的可能。买房给年轻人的压力是很大,所以您一般情况都会选择贷款买房,那么怎么贷款划算呢,我们在......

·南京中小企业法律服务
      南京中小企业法律服务律师为南京市广大中、小、微企业提供企业创......


上海 罗东升律师
主任律师 
18516500148

江苏 章浩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951945636

江苏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013892489

江苏 王庆磊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036231135

上海 邱国开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2年
13052261268

福建 吕超律师
执业11年
13147094815
·徐州房产律师处理房产买卖、租赁、继承、建筑工程合同纠纷
      徐州商品房律师,徐州专业房产律师拥有多年房产纠纷处理经验,精通......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有关公安治安拘留的问,公安治安拘留的依据是什拘留时限是多除拘留外是否还有罚款如有
·有多少是个人财产,我个人于.9投资幼儿0万元
·火灾之后怎么办?
·工作期间,员工没有任何违纪等现象,原单位是否有权让职工待岗。或者与职工终止劳动合同
·有限责任公司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合作意向书,本人接了房地产开发商的工程
·男方多次家暴。我和他分居,现在已经分局多年。我现在想
·男方在外地被起诉,家里房子被保全,现在办离婚房子能不
·无责车辆,交警为什么扣?? "
·没有律师事务所,公章是边的吗?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法律知识
中法网www.cnLaw.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