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轨离婚可以要求赔偿吗?

首页>>法律知识

    出轨其实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婚外情,严重的情况下出轨行为可能会构成重婚或非法同居。但对于一般的出轨行为来讲,要是因此导致夫妻离婚的话,是否能要求对方进行赔偿呢?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一、出轨离婚可以要求赔偿吗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1)重婚的;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是指由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

(3)实施家庭暴力的;(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一般应构成轻微伤,如构成轻伤的话就涉及到故意伤害罪了)

(4) 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持续性、经常性的受到家庭暴力的话,就会构成虐待)

离婚要求赔偿需要有法律依据,我们知道,当一个人发现自己的配偶与他人发生两性关系时,精神一定会受到很大的打击。然而在我国《民法典》里,只明确规定对于 “重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实施家庭暴力的”、“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等情形,无过错方可以要求精神赔偿。而这里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是有特定定义的,而不是指与他人发生两性关系。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的共同居住。

同居当然包括了发生两性关系,但发生两性关系不等同于同居。即使与一个固定的婚外异性多次发生两性关系,但只要不是持续稳定地居住,仍然不能以发生关系的次数多少来认定构成同居。

二、离婚损害赔偿应具有以下构成要件:

1、夫妻一方对离婚具有主观上、行为上的过错。

这是离婚损害赔偿的主观方面要件,即要求一方有过错,而且该“过错”必须是导致离婚的过错。实施破坏婚姻家庭关系的违法行为必须是配偶一方有主观上的故意或过失。

2、一方的行为具有违法性。

这是离婚损害赔偿的客观行为要件,即过错方的行为违反了《民法典》的规定或婚姻契约对婚姻义务的要求,如违反了夫妻的忠实义务,相互扶养义务等。

3、受害人无过错。

这是离婚损害赔偿的受害人要件,即请求损害赔偿的受害人必须没有主观过错。

4、请求权人有损害事实。

这是离婚损害赔偿的客观后果要件,即享有请求权的一方当事人必须具有损害事实,包括财产损害与精神损害。从《民法典》的规定来看,这个事实是以离婚这一结果来表现的。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是因破坏婚姻家庭关系行为而导致离婚的,才能够请求赔偿。如果没有出现离婚这一最终结果,即使这些违法行为已经造成了实质性的损害,也不能请求赔偿。

5、过错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具有因果关系。

这是离婚损害赔偿的因果关系要件,即过错一方的违法行为与无过错一方的损害事实具有法律上的因果关系。离婚赔偿必须是在配偶一方和第三者的破坏婚姻家庭关系行为直接导致离婚这一最终后果,才能实施。没有直接的因果关系,不存在赔偿问题。所谓直接因果关系,是这些损害行为是导致婚姻破裂的根本原因,而不是离婚当事人所提出的离婚理由。比如受害人以感情不合为由提出离婚诉讼,在审理中若查明“感情不合”实际上是另一方当事人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等等因素所致,就应当适用离婚赔偿。“在审判实践中,并不是每个离婚当事人都知晓离婚赔偿的法定事由的,只要当事人在诉讼中提出了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法官就应予查明并做出相应裁判”。

6、符合法定的情形。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明确规定的导致离婚的四种情形即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和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无过错方才可提起损害赔偿。

从上文的介绍中可以知道,如果夫妻一方在婚内仅仅是有出轨行为,并没有构成重婚或与他人同居的话,此时不属于法律规定的过错行为,因此即使导致了夫妻离婚,也是不能主张进行离婚损害赔偿的。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相关内容
·假离婚的风险都有哪些 假离婚有效吗?
      为了办理一些事情,可能在夫妻之间会出现假离婚的情况。而实践中的假离婚,一般是指夫妻实际办理了离婚手续,但双方的本意并不是解除婚姻关系。需要注意在假离婚的情况下,当事人所要承担的风险是很大的。那具体假离婚的风险都有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假离婚的风......

·涉外婚姻案件送达中应注意的实务问题律师解...
      我国调整涉外婚姻送达的法律规定,1、全国人大批准加入的《关于向国外送达民事或者商事司法文书和司法外文书公约》,简称《海牙送达公约》,该条约于1992年1月1日对中国生效。根据《海牙送达公约》规定,成员国需指定中央机关处理域外送达事宜。然而各国所指定的中央机关各不相同......

·国有国法,家有家规,只有有制度的约束,社...
      国有国法,家有家规,只有有制度的约束,社会各界才能和谐的发展。我国生活中的各项生产基本都有相应的制度来进行约束,对于建筑工程也是如此。建筑工程最重要的就是工程的质量了。对于工程质量是需要相关单位放在第一位的。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建设工程质量相关法律有哪些?建设......

·提起离婚诉讼前要做哪些准备
      在离婚诉讼过程中,因当事人不能做到事前充分的准备,往往造成律师接受委托时已面临十分被动的局面,当事人面临着败诉或承受损失的风险。建议当事人在离婚诉讼前作好起诉离婚的准备,将最大限度地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那么,提起离婚诉讼前要做哪些准备?我们一起在下文中......

·苏州市第三看守所
      苏州市第三看守所地址位于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康阳路390号,是苏州市.第三看守所,苏州市第三看守所集中关押未成年在押人员以及判处拘役人员。苏州刑事律师提示:苏州市第三看守所不准家属探视,只有律师才能见到犯罪嫌疑人,律师去苏州市第三看守所会见......

·扬州债务纠纷律师
      扬州债务纠纷律师受理债务追讨事务,提供债权债务处理、贷款纠纷、企业债务、个人债务等债务纠纷案件的诉讼和仲裁。扬州债务纠纷律师业务:债权债务、合同欠款、刑事辩护、合同纠纷、劳动纠纷、侵权及人身损害赔偿、抵押担保、工程建筑、医疗纠纷及婚姻家......


安徽 章浩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951945636

江苏 周宏祥律师
副主任 执业14年
18651990859

上海 黄晓栋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1年
18667830319

上海 邱国开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2年
13052261268

江苏 姜舂律师
副主任律师 执业15年
18921344401

山东 许义园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7年
13061416368
·虽然双方已经登记结婚,法院还是支持了岳阳仇伶律师代理的男方的请求,判决女方返还了彩礼。
      女方起诉男方离婚,并要求男方支付5万元补偿金,男方同意离婚,但要求女方返还彩礼22.5万元及退还价值24918元的“三金”,女方认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双方已经办理结婚登记,男方支付女方彩礼没有导致男方生活......

·男女双方未达到婚龄,同居后终获彩礼返还
      案情简介:被告与原告经人介绍,于2017年2月28日认识,同年3月2号订婚,并于3月16日在原告家里举行结婚仪式,被告陪送物品六万多元,包括电脑、冰箱等家电及生活用品,在交付陪送物品时将票据全部交付于原告一家。给付彩礼是缔结婚姻的前置程序......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我老公是原告,签授权书我代理打的官司,这个钱还能拿到吗?被告要求本人签字,如果本
·你好,可以咨询宅基地的事情吗?
·对方恶劣和法外因素会导致我败诉吗
·二手房买卖,经济纠纷
·乡政府将土地征用补偿款错发他人我可不可以民事诉讼讨回
·我的房子因我在外打工,被别人拆了,是不动产房子。我想
·店和房子的所有权都在另一个人名下,我想问现在起诉前夫
·有钱不给,耍懒,
·谢律师您好,我们帮一个客户加工模具拖欠我们20万,有
·打坐月子人该承担哪些责任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法律知识
中法网www.cnLaw.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