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丰县拘留所
详细地址:广东省汕尾市海丰县城东镇名园
乘车路线:最好在南湖客运站下车,好像在城东那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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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丰三人因扫墓时燃放鞭炮获焚烧祭品引致山火被行政拘留
因祭祖不慎引发山火,徐某威 、曾某樑等三人被海丰县森林公安拘留。
三人均为当日在祭祖燃放鞭炮或焚烧纸质祭品之后引致山火,过火总面积约多亩。
火情发生后,经当事人自救及闻讯而至的该县政府人员、山林火专业队扑救,处山火均在半小时内被扑灭。涉案当事人被带往该县公安局森林公安分局调查。
据了解,涉事人徐某威月日时许在该县梅陇镇马福兰村附近山上祭祖。时许焚烧纸质祭品后离开。走不多远,他发现祭祖处着火,即返回救火。分钟后,政府工作人员赶到现场一起将火扑灭。据目测,这次火灾造成约平方米的山林草木焚毁[
中法网]。经查,徐某虽为过失,但其行为违反了《海丰县人民政府禁火令》“在森林火险高危期内,擅自携带火种及易燃物品进入林区并引起森林火灾”之条款,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项之规定,被处行政拘留日。[
中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