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法网
首页
>>
海南
>>
海口
>>
琼山区龙塘镇
>> 刑事辩护律师
婚姻
.
遗产
.
劳动
.
公司
.
合同
.
债权
.
投资
.
金融
.
房产
.
建筑
.
交通
.
医疗
.
索赔
.
刑事辩护
.
行政
.
知识产权
.
海事
.
涉外
裴勇律师
刑事辩护律师
专业律师
海南·海口
海南嘉天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兼海南职业技术学院法学副教授,法学理论功底扎实,具有丰富的法律工作经验,勤勉尽责、诚实守信的服务态度以及强烈的责任感,获得了委托人的广泛好评。
13876086909
在线咨询
高翔律师
刑事辩护律师
专业律师
海南·海口
双学士 二十余年律师执业生涯 受聘任海南国际仲裁院(海南仲裁委)仲裁员 有北京法律事务经历 获得..电视台首届 律师辩论大赛 辩手奖 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理论功底 善长诉讼 善解复杂疑难案件 有经验和理论之交流和探讨 对非诉讼的企业、政府的法律顾问和重大投资项目颇有研究并有多项成功事例
13005038051
在线咨询
黄素云律师
刑事辩护律师
专业律师
海南·海口
个人简介
在线咨询
王铭涛律师
刑事辩护律师
专业律师
海南·海口
王铭涛律师是海南威盾律师事务所专职执业律师, 会员,毕业于国家教育部直属的“211工程”、“985工程”国家重点教育工程建设的吉林大学法学院。在校期间,王铭涛律师不仅刻苦专研法学知识,而且注重理论联系实践,利用放假时间多次在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美兰区法院、琼山区法院、琼山区检察院、美兰区检察院实习,对法院、检察院的办案程序了如指掌,对法律服务工作充满了无限热情。毕业后王铭涛律师即进入海南威盾律师事务所工作,在海南威盾律师事务所强大的法学资源共享、团队配合中不断成长,磨砺了他的雄辩技巧。沉著稳重的性格和独到敏锐的细腻让他较之常人更容易在错综复杂的案情中挖掘到能助当事人一举胜诉的制霸之道!执业以来,王铭涛律师在威盾所参与办理了多件刑事案件,对刑事专业案件的代理诉讼业务驾轻就熟。王铭涛律师在民事领域更为突出,尤其在婚姻家庭继承、合同纠纷、劳动纠纷方面,王铭涛律师对案件更有独到的见解,为多名当事人临危解难。兢兢业业行至今天,王铭涛律师以当事人合法权益 大化为职业追求,以威盾所“铁肩担道义,雄辩解危难”为执业理念,为广大法律需求者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为了全面提供法律服务,王铭涛律师还提供房产纠纷、交通事故纠纷、债务纠纷、工伤事故纠纷和行政诉讼纠纷等法律服务,同时,还为广大律师同仁提供异地协助调查业务,并欢迎异地律师与本律师合作办案。如有需法律帮助者,不管您是坐在办公室的白领,还是在烈日下辛勤劳动的农民大哥;不管你是贫民百姓,还是公司老总、达官贵人,欢迎您在本律师网页留言或 咨询详谈,您也可以直接到我所找我面谈。联系 : 08778
个人简介
在线咨询
李君律师
刑事辩护律师
专业律师
海南·海口
李君于1997年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法学系。毕业后一直在公司、企业从事法律工作。2000年参加 律师资格考试,以高分顺利通过资格考试。2000年6月至2001年9月在海南方圆律师事务所担任律师助理,李君于2001年3月取得了律师资格证书,2002年9月取得律师执业证书。李君于2002年3月参加 首次司法考试,同样以255分的高分顺利通过此次考试,成为同时通过律师资格考试与司法考试的极少数人员之一。
李君在高校期间,系统地学习、研究了民法、合同法、公司法、票据法、国际投资法、国际贸易法等专业课程,并广泛涉猎经济学、企业管理、行为科学 、社会学、金融、房地产法等领域,具备扎实的法学理论基础和较强的分析研究能力。 李君除具有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和良好的思想道德外,在工作过程中还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李君曾先后担任海南恒泰芒果产业股份有限公司、海南欣龙无纺股份有限公司、海南轻骑海药股份有限公司、海南欣安实业总公司、海南恒泰销售有限公司等多家企业的诉讼代理人,在代理过程中,积累了大量丰富的法律经验。李君毕业至今,办理多件民事、金融、房地产等诉讼及非诉讼业务,参与了一系列项目谈判和合同起草、审查工作。李君能够把理论联系实际,在工作中取得很好的效果,受到当事人的好评。特别是在进入海南方圆律师事务所工作以后,使自己的法学理论水平及实际运用法律的能力都有了很大的提高。在律师事务所期间,参与了海南恒泰芒果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南洋航运股份有限公司等公司资产重组的一些法律文书的起草工作,也为海口农工贸(罗牛山)股份有限公司、海南大东海旅游中心股份有限公司、海南欣龙无纺股份有限公司、海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海南轻骑海药股份有限公司等上市公司审查过相关合同和起草有关法律意见,熟悉上市公司的具体运作,在公司规避法律风险上有一整套丰富的经验。
李君思路清晰,口才出众,品行好,能力强,文字功底扎实。在工作方面,他更是认真负责,细致谨慎。
李君从事法律工作近5年,其中,在公司企业从事法律事务工作3年以上,在律师事务所工作也2年有余,具有丰富的法律事务工作经验,独立的分析判断能力。
个人简介
在线咨询
李志前律师
刑事辩护律师
专业律师
海南·海口
个人简介
在线咨询
黎青艳律师
刑事辩护律师
专业律师
海南·海口
☆ 黎青艳律师,女,法学硕士,中..员,正直、诚信、自律执着。 ☆ 黎青艳律师法学理论功底扎实、深谙法律诉讼及非诉讼事务技巧。 ☆ 黎青艳律师以勤勉谨慎、恪守职责、诚信、优质高效的工作作风、娴熟的执业技能办理了大量专业性强的法律事务,赢得了众多当事人的信任与认可。 ☆ 黎青艳律师曾发表学术论文:《年轻律师可持续发展之路探索》(《中南六省区律师论坛论文集》2009.12);《论法治的价值追求》(《海口审判》2007 1期);《让..证人制度在医疗事故赔偿诉讼中闪光——兼论我国医疗事故鉴定的完善》(《海口审判》2006/11期);《一起“特殊”的汽车买卖合同违约金纠纷案评析》(《特区论坛》2006/7 8期)等。
个人简介
在线咨询
苏子营律师
刑事辩护律师
专业律师
海南·海口
中国民建会会员, 6年7月开始从事律师工作。 8年通过 统一的律师资格考试。多年来办理了大量刑事、民事、行政及非诉讼案件。尤其是在海南省办理多起有重大影响的经济、刑事、知识产权案件。现为多家事业单位、企业单位做常年法律顾问。为多家新闻媒体作案件点评,受到社会的广泛关注…
苏子营律师为人诚信、实事求是、作风严谨。在二十年的律师执业生涯中,勤勉敬业,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和良好的社会影响。使他 欣慰的是过去的许多当事人都成为他现在的好朋友…
成功案例
一、办公室主任代写文章校长署名发表属侵权
1998年5月,海南一学校校长庞某请校办公室主任黎某代写一篇文章,但没说要在报上发表。由于庞某与黎某是上下级..,黎某没有推辞。一周后,黎某将《浅谈外贸应用文的特点及外贸应用文写作的特色教学》(以下简称《浅谈》)交付庞某。庞某仅在文章结尾处署上时间。2001年11月,黎某发现《经贸教育导报》上发表了署有庞某名字的文章,与他给庞某的文章题目和内容都相同。他与《经贸教育导报》负责人进行交涉,对方回复说,此稿是庞某寄给该报编辑部的,刊登后,稿酬已寄给庞某。
黎某认为庞某严重侵害了他的合法权益,将庞某告上法庭,要求庞某停止侵害其著作权,并在《海南日报》上向他赔礼道歉。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时,黎某的诉讼请求未获支持和采纳。
黎某不服,上诉至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浅谈》一文属委托作品,委托人庞某同受委托人黎某未约定权属,依法律规定,著作权属受委托人黎某。未经著作权人黎某许可,庞某在《经贸教育导报》上署名发表,属侵权行为。高院由此判决:(一)撤销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的判决,并确认《浅谈》一文的著作权属黎某所有。(二)由于黎某在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后的两年内没有主张权利,因而丧失了法院判令庞某承担责任的胜诉权。法院驳回黎某的其他诉讼请求。(以上案例苏子营律师为上诉人黎某的代理人)
二、政府赔偿原告经济损失人民币292257元。
2007年1月17日,原告与李永泉签订《房屋楼顶租赁合同》,该合同约定原告租赁琼海市高速(公路)出口处李泉房屋楼顶,供原告发布广告之用。该展示牌分正、侧两面,规格分别为:正面21米长×9米高,侧面20米长×9米高。租期为10年并约定租金前五年每年7500元,后五年每年8000元。而后原告给李永泉交纳租金12500元。合同签订后,原告又于2007年4月9日与广东雄塑科技实业有限公司签订《户外广告发布合同书》,该合同书约定广告发布费用2年合计230000元。以上两份合同签订后,经原告申请,琼海工商行政管理局于2007年4月17日给原告颁发海工商户外登记[2007]00004号《户外广告登记证》。原告依据上述两份合同及政府的批文,投入材料费50986元在李永泉楼顶制作了21米×9米及22.6米×9米的两块广告牌。2007年4月17日,原告又与符李强签订了《房屋楼顶租赁合同》,约定:原告租赁符李强位于琼海市加积镇银海路高速公路出口处房屋楼顶,供发布广告之用,并约定三块展示牌规格分别是:约21米×8米高、约4.5米长×8米高、约7.5米长×8米高,约定租期为10年,租金前五年每年5000元,后五年每年5500元。而后原告向符李强交纳租金7000元。合同签订后,原告于2007年5月1日与广东联塑科技实业有限公司签订《户外广告发布合同书》,该合同书约定广告发布期为两年,广告费140000元。合同签订后,经原告申请,琼海工商局于2007年5月21日给原告颁发海工商户外登[2007]00016号《户外广告登记证》。原告依据上述合同及政府的批文,又在符李强楼顶制作了20.5米×8米、5.1米×8米、8米×8米的三块广告展示牌,并花费36771.4元。2007年7月4日,被告琼海市人民政府决定将琼海市嘉积银海路南侧高速公路股份公司用地至高速公路出入口段沿路的商住用地规划性质调整为景观用地,沿路房屋将予以拆迁,符李强、李永泉的上述房屋属拆迁范围。同年8月31日,琼海市政府给原告发来 短信,要求于下月五号前自行拆除广告牌。2007年9月2日,原告与被告就被拆除的广告牌赔偿问题协商未果。2007年9月18日,琼海市土地储备整理交易中心给原告发来传真《搬迁通知书》,要求原告自行拆除广告展示牌。2007年9月5日、2007年10月5日,被告在未履行告知程序的情况下,将原告的五块广告展示牌强行拆除。而后,符李强、李永泉的房屋亦被拆迁完毕。广东雄塑科技实业有限公司和广东联塑科技实业有限公司获悉五块广告展示牌被拆除后,没有支付广告费给原告。
海南省海南中级人民法院:根据 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 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五十七条第二款第(二)项,《 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二条、第四条第(四)项规定,判决如下:
一、确认被告琼海市人民政府于2007年9月5日、2007年10月5日强制拆除原告海口中霓海广告有限公司的五块广告展示牌的行政行为违法;
二、被告琼海市人民政府应赔偿原告海口中霓海广告有限公司经济损失人民币292257.4元。
(以上案例苏子营律师为原告的代理人)
个人简介
在线咨询
婚姻
.
遗产
.
劳动工伤
.
公司
.
法律顾问
.
合同
.
债权债务
.
投资
.
金融保险
.
期货证券
.
房产
.
建筑工程
.
土地纠纷
.
交通
.
医疗
.
索赔
.
刑事辩护
.
行政诉讼
.
知识产权
.
专利商标
.
海商海事
.
涉外法务
.
国际贸易
海口琼山区刑事辩护法律咨询
·
欠钱的人跑了,联系不到了,但有签字印...
·
你好,在海南买的房子,告诉我们随后就...
·
请问下我们是买的住户的房子三楼加楼?...
·
自己抢劫认罪了但没有证据会被逮捕吗?...
·
没有签合同,也没给我们买社保,工资就...
·
是不是工伤找什么专业的律师...
·
财务侵占问题!,08年从公司辞职...
·
您好,探亲期间帮女朋友家干活意外受伤...
·
故意伤人雇佣14人,故意伤人,雇佣1...
·
海口市看守所具体位置在哪个地方...
·
商标的问题?,我注册一个商标用了一了...
·
海口市所有区县看守所地址、电话、位置导航...
↓周边刑事辩护律师↓
琼山区
美兰区
秀英区
龙华区
海口市
↓全国刑事辩护律师↓
A
安徽
澳门
B
北京
C
重庆
F
福建
G
广东
广西
贵州
甘肃
H
河南
河北
湖南
湖北
海南
黑龙江
J
江苏
吉林
江西
L
辽宁
N
宁夏
内蒙古
Q
青海
S
上海
四川
山东
山西
陕西
T
天津
台湾
X
新疆
西藏
香港
Y
云南
Z
浙江
↑回顶部
首页
|
地区律师
|
专业律师
|
我要咨询
|
会员中心
QQ群: 627576282
Copyright,2000.cnLaw.net.中法网手机版
国兴街道
旧州镇
龙塘镇
甲子镇
凤翔街道
云龙镇
三门坡镇
府城街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