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子女起诉父亲要抚养费吗?

首页>>法律知识

    在我国子女起诉父亲要抚养费吗?
  
  随时可以,但是因为孩子小,可以由母亲或者抚养人代理。《婚姻法》第二十一条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禁止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
  
  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二、 抚养费给付的法律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7条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三、 抚养费的内容及给付的方式
  
  抚养费不单指生活费,《婚姻法》解释(一)第21条明确规定:“抚养费”包括三项,即生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所以,在离婚时,除生活费外,要充分考虑教育费和医疗费,在抚养费的标准(20~30%比例)范围内争取较高的比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8条规定: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
  
  第9条规定: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根据以上规定, 抚养费的支付方式一般是按月支付,按月打入孩子抚养费的专用账户或在探视孩子时支付,实践中,很多当事人都要求对方一次性支付抚养费,因为这样一来省去要钱的麻烦,二来可以折抵给付对方房款。但是,是否采用一次性的支付方式,法院要看对方的实际支付能力,以及对方当事人的态度。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不同意一次性支付的,法院不会判令其一次性支付。
  
  四、抚养费的给付期限
  
  一般情况下,父母抚养子女的义务截止到子女十八周岁。超出十八周岁,父母没有法定抚养义务,包括子女上大学期间的抚养费。
  
  同时《婚姻法》第21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婚姻法》解释(一)第20条规定 “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
  
  根据以上规定,子女超过十八岁,尚须父母履行抚养义务的情形
  
  (1)子女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
  
  (2)子女非因主观原因(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无法维持正常生活。
  
  本质上起诉父亲索要抚养费就是孩子应有的权利,所有的看似是孩子的母亲在对孩子提起了诉讼索要抚养费,这只不过是因为当事人的年纪太小,需要有母亲代替当事人来做这件事情。子女在没有成年之前不可能自己有足够能力起诉父亲的,生活当中成年的子女起诉父亲索要抚养费的案例也非常少。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相关内容
·婚前财产公证费用是多少,怎么收婚前财产公...
      有的男女为了避免婚后产生财产纠纷,因此在结婚之前就自己的婚前财产进行了财产公证。办理婚前财产公证的需要有严格的流程,同时也要当事人支付一定的公证费,那么婚前财产公证费用是多少呢?我们为您解答。一、婚前财产公证费用是多少婚前财产公证需要去所在地区的公证处办理婚前......

·新婚姻法关于再婚婚前财产的规定
      新婚姻法关于再婚婚前财产的规定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正式施行,《婚姻法》同时废止。结婚是一件人生大事,不仅关系到两个人今后的生活,也关系到婚前财产如何划分的问题。那么有哪些关于再婚婚前财产的规定呢?其实再婚和第一次结婚法律地位是相同的,下面网站将为你详细解答,......

·夫妻假离婚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在我国法律上并不存在假离婚的情况,只要夫妻按照规定办理了离婚手续的,即使当事人本意并不是要真正的离婚,但从法律层面上来看也是真离婚。那实践中要是夫妻假离婚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呢?若你不是很清楚的话,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夫妻假离婚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对......

·离婚析产需要什么资料
      离婚析产需要什么资料一、离婚析产需要什么资料离婚析产指离婚时,对财产进行分割,分割仅限于婚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始于婚前个人财产不能用于分割。离婚析产是夫妻双方因离婚后彼此就个人对房屋所占的份额进行转移的一种登记手续。通过离婚析产的方式分割房屋产权是夫妻双......

·浦口工伤律师
      南京市浦口区工伤律师办理南京市浦口区劳动仲裁、劳动工伤、劳动......


江苏 章浩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951945636

福建 吕超律师
执业11年
13147094815

江苏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013892489

浙江 温作团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1年
13052261268

山东 许义园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7年
13061416368

上海 赵海晨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23年
18868876507
·河北精剑律师事务所韩学谦律师(邯郸.电话:13131012198) 944
      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二审再审代理意见 ......

    我们都知道生活中不管是家里、单位都各有各的规定,车子也是在马路上行驶都是靠右行驶,在马路上停车也是停在停车位上,但有些人......
    环保局行政处罚程序是什么环境保护行政处罚一般程序1、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通过检查发现或者接到举报、控告、移送的环境违......
    行政复议几日内决定是否受理?一、行政复议几日内决定是否受理?5日内进行审查,具体规定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批捕拘留手续是怎样的?1、对于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人民法院决定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签......
    公司法人是怎么交社保的,必须要交吗社保相信您都是非常熟悉的,一般现在的年轻人找工作的话,第一个要考虑的便是问相关的用人单位......
·自住型商品房申请资格如何获取?
    自住型商品房申请资格如何获取?一、想要申请自住型商品房需要满足的条件1、名下无房或仅有一套住房的北京户籍家庭可申请自住型商品房;自住型商品房申请资格2、满足购房的条件并且名下无房的非京籍家庭(需要持有有效的暂住证件,连续5年(含)以上在本市缴纳......

·合同的免责事由有哪些
    合同的免责事由有哪些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能出现一方违约的情况,而此时要想免责的话,就要有法定的免责事由才行,否则的话就要对另一方承担违约责任。那么您知道我国法律中规定的合同的免责事由有哪些吗?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合同法上的免责事由......

    一、孙子属于第一继承人吗孙子不属于第一继承人。我国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
    南昌公司法律师的业务范围是什么?公司法律师主要是解决公司法律事务的律师,如产权纠纷问题,企业不良资产处置,企业破产清算......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仲裁手续,如登记之类的。
·别人让我在空白处盖了个公章,这种情况先备案有用吗
·我给他返点,他帮忙卖油卡,,油卡卖完了,他不给我钱,
·双方是误会引起殴打事件,现在双方要求私下和解
·2015年在包工头手下干的活,因施工原因他挂靠的工司
·开庭证人申请书,怎么写
·再好的菩萨心肠也跨不过那道冰冷的高墙
·请问:我哥已经与我嫂子协议离婚,但是现在女方天天去我家无理取闹,父母不堪其扰。跪求律师帮忙!!!
·你好蔡律师,我的爸妈要离婚,都是年纪不轻了。我妈实在
·如:父亲自建的房子,请问宅基地证这些证能过户给女儿吗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法律知识
中法网www.cnLaw.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