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离婚案件的诉讼管辖
首页
>>
法律知识
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以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
管辖
为一般要求,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
管辖
为例外的原则。
离婚
案件一般情况下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
管辖
,若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
管辖
。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经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一、由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
管辖
的情形:
1、夫妻双方同在住所地生活,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共同居住的县或区的基层人民法院就是
管辖
法院。
2、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
离婚
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
管辖
。
3、
离婚
诉讼中双方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
管辖
。
4、夫妻双方均被注销城镇户口的,有被告居住地的人民法院
管辖
。
5、双方当事人都被监禁后被劳动教养的,有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
管辖
。被告被监禁被劳动教养一年以上的,由被告被监禁地或劳动教养地的人民法院
管辖
。
二、由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
管辖
的情形:
1、被告一方被注销城镇户口的,由原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
管辖
。
2、非军人对军人提出
离婚
诉讼的,若军人一方为非文职军人,由原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
管辖
。
3、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
离婚
诉讼的。
4、对下落不明或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
离婚
诉讼。
5、对被监禁的人提起
离婚
诉讼的。
6、对被劳动教养的人提起
离婚
诉讼的。
特别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规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
离婚
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
管辖
。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
离婚
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
管辖
;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
管辖
。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
请点此举报
。
⊙相关内容
·
如何缴纳离婚诉讼费用?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的规定,离婚案件的诉讼费用为10元至50元。涉及财产分割的,财产总额不超过1万元的,不另收费;超过1万元的,超过部分按1%交纳。 离婚案件的诉讼费用,由原告预交。预交确有困难的,可以在预交期内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原......
·
诉讼离婚的法院管辖
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及其他相关规定,当事人提起的离婚诉讼,原则上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但在下述情况下,采用特殊的地域管辖: 1、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
·
无效婚姻如何认定?
婚姻法的第十条规定了四种情形认定为无效,第一种情形就是重婚的,认定重婚的构成条件的时候,一个是主体上要有配偶,再一个就是有配偶又行结婚, 第二种表现形式就是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在这里面,我们讲,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是指三代以内的旁系血......
·
一方在国外不愿回来,一方在国内,如何离婚...
遇到这种情况,只能通过诉讼途径来解除婚姻关系。 一、女方也同意离婚 在上述案件中,如果男女双方已经达成离婚的一致意见,那么女方可以委托国内的朋友或律师作为其诉讼代理人向男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在这个过程......
·
南京股权律师
南京股权律师办理股权转让协议、股权合同、股权转让、股权变更流程、股权转让形式、股权转让限制、股权转让的种类、股权转让协议和合同的拟定和法律效力。股权转让成为企业募集资本、产权流动重组、资源优化配置的重要形式,南京股权转让律师,南京公司......
·
南京律师收入
南京普通的律师收入大约在多少?在律师事务所的实.律师工资多少?在南京律所实.律师有工资吗?南京律师年薪收入知多少?南京授薪律师工资收入多少?以下是有关信息和数据,仅供参考。●南京律师收入现状透视1.按资历南京律师年收入的差......
上海
唐敏峰律师
执行主任 执业14年
18501560386
江苏
姜舂律师
副主任 执业15年
18261971312
江苏
刘武律师
副主任 执业23年
13057670467
安徽
黄贤柏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4年
15551750882
浙江
温.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1年
18667830319
福建
陈建青律师
主任律师 执业22年
18567906376
·
周志涛律师为陆某某滥伐林木罪一案的辩护词
辩护词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北京邦洋律师事务所依法接受被告人陆某某的妻子杨云玲的委托,指派我作为被告人陆某某的辩护人,参与本案诉讼活动。通过查阅卷宗并会见被告人陆某某,辩护人了解了基本案情;现结合相关法律规定,发表以下辩护意见:首先:......
·
江苏省各市劳动仲裁委员会地址、电话一览表
江苏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南京市北京西路16-1号苏兴大厦3楼21000883276031南京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南京市水西门大街61号21001786590914无锡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锡市南苑新村16号1楼21402685019676徐州市劳......
⊙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
事发地:
*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
引产证明有什么办法可以开吗
·
王律师您好!咨询一下。父亲97岁,名下有房产一套。共
·
关于房产咨询
·
离婚案件的律师费怎么算
·
律师您好,情况是这样的,我丈人是我村副书记一职,在工
·
二十万货款没来税务票应咋
·
客户拖欠运费一直未结,总是一拖再拖,一会儿说没钱一会
·
退关于有瑕疵医疗器,我在93日为瘫痪老人买了一张石家庄产的多功能护理床.在使5天
·
被告消失,法院拒绝拍卖被告唯一一?0平米的房子,该怎
·
如何才能查到对方车的保险公司信息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法律知识
中法网www.cnLaw.net
首页
留言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