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财产分割之人身保险利益

首页>>法律知识

    处理离婚分割人身保险利益时应遵循两个原则:一是处理要公平、合理,保护保险合同当事人及关系人的合法权益,二是要便于操作。





  第一,对离婚时已产生的保险金的分割。





  1、以其中一方当事人为受益人的人身保险合同,对于该种合同,除非双方当事人约定该保险金为受益人一方所有,否则应按照《婚姻法》第17条规定的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作为夫妻共同财产的原则进行分割,


  2、双方当事人均为受益人的人身保险合同,对于该情况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对待即可。


  3、受益人为当事人子女或其他人的人身保险合同,对于该情况,双方当事人约定受益人为子女或其他人,所以该保险金应为该子女或他人的个人财产,不能作为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对于受益人是当事人子女的,离婚时可指定由抚养子女的一方当事人行使监护人的权利即可。





  第二,对尚在履行期间的人身保险利益的分割。





  1、一方或双方为投保人并以自己、对方或双方为受益人的人身保险合同,这也是离婚诉讼中最常见的情形。


  因此,夫妻离婚时,这种预期利益不应属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不应按夫妻共同财产看待,在处理时可以确定由一方继续履行合同,告知当事人在该人身保险合同退保时或发生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事故后,再根据产生的现金价值(保险合同两年内则为退还的保险费)或产生的保险金进行分割。


  在具体分割时则应当按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交的保险费占所已缴纳的全部的保险费的比例,对保险单的现金价值(退还的保险费)或保险金进行分割,按比例分出的部分为夫妻共同财产,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处理。而剩余的现金价值(或退还的保险费)或保险金,则为夫妻离婚后缴纳保险费的一方的个人财产。





  2、一方为投保人并以其亲属或对方亲属等为受益人的。对于这种情况,可视为是对受益人的一种赠与,但受益人对于该项权利只是一种期待权,所以离婚处理时,可确定该保险合同由一方当事人继续履行,如果发生了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事故,则保险金为受益人所有,不产生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问题。如果继续履行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在离婚后退保,则按第一种情况的分割方法按比例划分出夫妻共同财产,再进行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


  同时在处理一方为投保人、以对方亲属为受益人的保险合同时,应当支持对方继续缴纳保险费维持合同效力的请求。实际操作时则按合同的履行情况是产生现金价值还是产生保险金而区别对待,如果是产生现金价值,则按第一种情况进行处理。如果是产生保险金,则按前述第二种情形进行处理。





  3、一方或双方为投保人并以子女为受益人的。对于该种情况,可参照以上两种情况进行处理,但应保证父母一方享有维持合同效力的权利,即一方提出解除合同,对方提出继续缴纳保险费维持合同效力的要求,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此外,对于以上三种情况,如果夫妻一方当事人在离婚后不是保险合同的当事人和关系人,离婚时法律文书应当赋予该方当事人查阅保险合同的履行情况的有关权利,即保证该方当事人对保险合同履行的知情权。否则,由于其不是合同的当事人和关系人,则无法知晓保险合同的履行情况,使其不能依法行使自己的权利。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相关内容
·关于彩礼返还规定
      《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对彩礼返还作了原则性规定。    一、未办结婚登记,彩礼返还考虑当事人过错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10条规定,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

·夫妻财产约定的对象范围
          夫妻约定财产制的对象,既包括夫或妻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也包括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    法律之所以作出这种规定,是因为夫妻双方作为共同生活的当事人,有权根据自己的意愿依法对其婚前个人财产和婚姻关系存续......

·离婚财产分割之拆迁补偿款
      夫妻感情不和准备协商离婚,居住的房屋拆迁获得了一笔房屋拆迁补偿款,对于这笔补偿款李小姐认为自己应该分的,李先生则不同意,达不成离婚协议,只能起诉至法院。对于这种情况到底是怎么规定的呢?在我国的房屋拆迁过程中,有两种补偿方式,货币补偿和产权置换。我们可以看......

·婚内欠条离婚时是否有效?
      欠条的效力应为有效,离婚时应按照约定处理。主要有三个理由:    第一,本案涉及的3万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我国《婚姻法》明确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同时对夫妻个人......

·溧阳离婚律师
      溧阳离婚律师提供专业的离婚纠纷法律服务,维护当事人在婚姻、财产、子女抚养这三大方面的合法权益。溧阳离婚律师代理了很多婚姻继承纠纷案件,擅长办理离婚诉讼、离婚财产分割、离婚房产处理、离婚子女抚养权、婚姻继承、遗产继承等方面案件。▲溧阳离婚......

·常山县看守所
      浙江省常山县看守所位于常山县七里岙,是常山县...关押犯罪嫌疑人的场所。律师提示:常山县看守所不准家属探视,只有律师才能见到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聘请律师去常山县看守所会见面谈、了解案情、取保候审、提供法律帮助、确定是否具有从轻或者减轻情......


福建 吕超律师
执业11年
13147094815

浙江 温作团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1年
18667830319

上海 罗东升律师
主任律师 
18516500148

江苏 史微微律师
部门主任 法学学士 
19850716853
·莱阳宋绪杰律师成功辩护伤害刑事案件-公诉机关无奈撤诉
      审判长、审判员:山东梨城律师事务所受被告人刘天荣的委托,指派宋绪杰律师担任其一审辩护人。庭前辩护人查阅了案卷,向被告人了解了案情。由于本案的受害人于事发3天后才到医院检查诊断,导致案情不明,受害人的肋骨骨折与双方卡脖撕扯行为有无因果..存在重......

·盐城市看守所在押人员与近亲属会见和通信规定
      在押人员的近亲属,是指夫、妻、父、母、(外)祖父母、(外)孙子女、子、女、同胞兄弟、姐妹。1、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与近亲属会见和通信与其居住在境内的近亲属通信,须经办案机关同意;在押人员与近亲属会见,由在押人员近亲属向办案机关申请,有关呈批......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退耕还林土地拥有权属于老百姓吗
·特殊工种职工退休工作限如何认定?
·调解以后的刑案能不能再上诉了
·新绛县人在闻喜东镇看病引发医疗纠纷
·装饰公司给家庭装饰的物件长度或面积的寸尺数据与之前合
·宝宝出生证丢了.父母不在家该如何补办..户口以上
·赵律师您好:我于2021年1月27日,在北海市金融网
·律师们好:请问如何用建国后1951的房产证讨回我余下的合法宅基地
·现在上高速回家过能不能带腊肉?
·水滴筹捐款结束,看见朋友的捐款已退还确实到帐,我也给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法律知识
中法网www.cnLaw.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