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劳动者进行哪些安全教育?

首页>>法律知识

         安全教育可以促使劳动者充分认识安全工作的重要意义,提高其执行国家职业安全卫生法规自觉性,也是提高劳动者技术素质的一个组成部分。

      安全教育根据有关法规内容主要包括:

      1.对新工人实行“三级”安全教育。所谓“三级”,即入厂教育、车间教育、班组教育。入厂教育即新工人到厂后由劳动工资或人事部门及教育部门负责组织安排,由安全技术部门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并经考试合格后,才准分配到车间(队);车间教育即由车间(队)主任(队长)或主管安全的负责人负责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准分配到班组,班组教育即由班组长或班安全员负责,进行实际操作安全技术教育。

      2.对特种作业人员的教育。对入厂的新工人除了进行“三级”教育外,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特种教育。特种作业人员是指他所从事的工作极易发生伤亡事故,不仅危害本人,而且还会危害他人安全的作业人员,如电工、起重 工、焊接、车辆驾驶、爆破等作业人员。对特种作业人员不仅要进行专门的安全教育,还必须取得安全合格证后,方能独立工作。

      3.新岗位、新技术的教育,采用新的生产方法,添设新的技术设备、制造新产品或调换工人工作时,必须对工人进行新岗位和新的操作方法的安全教育。

      4.要经常对工人进行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有关安全卫生法规制度的教育。

      5.对各级行政、技术管理干部的教育,对此主要是进行职业安全卫生法规、安全技术知识和工作经验教训的教育。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相关内容
·对劳动者进行哪些安全教育?
         安全教育可以促使劳动者充分认识安全工作的重要意义,提高其执行国家职业安全卫生法规自觉性,也是提高劳动者技术素质的一个组成部分。  安全教育根据有关法规内容主要包括:  1.对新工人实行“三级”安全教育。所谓“三级”,即入厂教育、车间教育、班......

·离职手续委托他人办理的法律效力
      有很多离职员工未及时办理离职手续,而本人已经不在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有身体或者其他方面的原因,不方便行动,故不能办理离职手续。这种情况下,是否可以让其他人来办理呢?从理论上来说,可以通过由该员工写授权委托书的方式,让其他人代为办理。最保险的方式是经公证的......

·单位未缴纳医疗保险,员工患病该如...
      首先,根据《劳动法》第七十三条的规定:“劳动者在下列情况下,依法享受社会保险:(1)退休;(2)患病、负伤;(3)因工伤残或者患职业病;(4)失业;(5)生育。”因此,用人单位有为员工办理和缴纳社会保险的义务,同时,当员工发生以上情况时可以享受社会保险。本案中周先生......

·当发生劳动争议时,该如何维护自己...
      在日常的工作当中,我们都希望能够与用人单位合作愉快,可是现实中还是会出现很多不愉快的劳动争议,面对它们,我们忧愁、郁闷,有时也不甘心,辛辛苦苦为用人单位付出,最后是这样一个结局。那么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首先,在发生劳动争议时,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可以根......

·南京非法拘禁罪律师
      南京非法拘禁罪律师为非法拘禁罪嫌疑人提供专业刑事法律帮助,使当事人能及时的获得律师会见、取保候审、法庭辩护等合法权益。提供申请取保候审、刑事会见、刑事辩护、无罪或罪轻辩护等优质法律服务。南京非法拘禁罪律师为您解读如何对非法拘禁罪判刑......

·南京市租赁合同律师
      南京市租赁合同律师受理各类复杂房产租赁、买卖、继承案件,专业迅速解决各类房产纠纷难题,擅长处理各类离婚纠纷(离婚、房产分割、夫妻.同债务处理、抚养权等)、遗产继承纠纷、房产纠纷(拆迁安置房买卖、经济适用房、商品房等)、建设工程纠纷、融资担保民......


安徽 王庆磊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3865833017

江苏 朱效武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8年
18501560386

浙江 温作团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1年
18667830319

山东 许义园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7年
13061416368

上海 罗东升律师
主任律师 
18516500148

江苏 王奋永律师
副主任律师 执业14年
13952106950
·北京银行承兑汇票纠纷律师:承兑汇票时出现假票,银行能否免责?
      2007年10月,C公司与某防水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F公司)签订购销钢材合同,约定由C公司供给F公司1105吨钢材,每月供给F公司价值150万元的货物,要求F公司在一月内结清货款150万元。F公司给付原告315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1份作为质押。  C公司于2007年10月......

·南京市第二看守所地址在哪里?如何导航?
      南京市第二看守所位于南京市建邺区下圩村19号,联系电话:025-84427947南京市第二看守所由原南京市鼓楼区看守所和南京市建邺区看守所合并组建成立的,直属市公安局管理。南京市第二看守所律师会见指南:到了南京市第二看守所后,最先看到的是一......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律师,你好!最近我们小区的物业在没有业主同意(和在现
·我们是否承担责任,各位律师你们好!今10月我在厂里挖一个池子
·我想一次性付清我想付清钱的时候我找到给我办理分期的人
·我前天拿自己三十多克足金手镯拿去换了硬金,还贴了一千
·医疗救助款打错了账户怎么办?
·我车被他车撞了,可我还的陪他
·购车始终 2019年3月24号我儿子到阜阳博融鑫奥
·车主是否应该承担责任?,与4S店提车交接当天
·我现在在江苏省苏州市虎丘区我现在想离婚,因为婆媳不和
·终止合同,我是天津一家国有企业的职工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法律知识
中法网www.cnLaw.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