植物新品种权的申请程序

首页>>法律知识

    育种者应提交相应的申请文件www.nj64.com

文件内容包括:植物新品种权请求书、说明书和照片。

文件准备齐全后,申请林业植物新品种权的申请人,可以直接向国家林业局提出申请,也可委托国家林业局指定的代理机构代理申请。对于申请品种权的育种者,可以直接向国家林业局植物新品种保护办公室递交申请文件,也可通过邮局邮寄申请文件南京律师网

申请文件递交后,申请人所申请的保护品种将在国家林业局下发的书面公告或网上进行公告,如果在公告期没有任何人对该品种提出质疑,该申请人将获得新品种保护权。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相关内容
·植物新品种权
      植物新品种权与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一样,属于知识产权的范畴。由于知识产权是一种民事权利,所以,植物新品种权也是一种民事权利。植物新品种权是指完成育种的单位或个人对其授权的品种依法享有的排他使用权。植物新品种是指经过人工培育的或者对发现的野生植物加以开发,......

·植物新品种权的申请程序
      育种者应提交相应的申请文件www.nj64.com。文件内容包括:植物新品种权请求书、说明书和照片。文件准备齐全后,申请林业植物新品种权的申请人,可以直接向国家林业局提出申请,也可委托国家林业局指定的代理机构代理申请。对于申请品种权的育种者,可以直接向国家林业局植物新......

·植物新品种权
      植物新品种权与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一样,属于知识产权的范畴。由于知识产权是一种民事权利,所以,植物新品种权也是一种民事权利。植物新品种权是指完成育种的单位或个人对其授权的品种依法享有的排他使用权。植物新品种是指经过人工培育的或者对发现的野生植物加以开发,......

·植物新品种权的归属
      植物新品种权的归属界定:一是个人执行其单位的任务或主要是利用其单位的物质条件,包括资金、设备、场地、繁殖材料及技术资料等所完成的育种属于职务育种,品种权属于其单位南京律师网。非职务育种的品种权应属于完成育种的个人。二是委托育种的品种权的归属应由委托方与受委托......

·江宁离婚律师
      南京市江宁区离婚律师提供婚姻法规、婚姻知识、涉外婚姻、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监护权等法律服务。为离婚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积累了丰富的离婚司法经验,起草离婚协议等法律文书,常年代理婚姻家庭纠纷案件,包括离婚财产、财产分割、保全、抚养等婚姻诉讼。★......

·南京市女子看守所
      南京市女子看守所地址位于南京市建邺区茶亭东街188号(南京市看守所女子监区,江东门欧尚超市南面,南京大屠杀纪念馆北首,南京云锦博物馆东面,可以乘地铁2号线在云锦路2号出口即到)邮编:210017。律师提示:南京市看守所不准家属探视,只有律师才能去......


浙江 温作团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1年
18667830319

广东 魏向阳律师
副主任 
13147094815

江苏 姜春律师
副主任 执业15年
18921344401

上海 罗东升律师
主任律师 
18516500148

浙江 何强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4年
18868876507

安徽 沈培亮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4年
18656084778
·石斌律师曾成功办理张某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案
      办案结果:张某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案,石斌律师担任张某一审辩护人一审.判决张某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经本辩护人代书上诉状后,二审.书面审理作出二审刑事裁定书裁定撤销一审判决发回原审.重审,后.撤回起诉,一审.裁定准许对张某国......

·中国首个跨省域管辖的法院成渝金融法院正式成立
      中国首个跨省域管辖的法院——成渝金融法院28日在重庆、成都同时揭牌。该法院成立标志着川渝司法改革协同步入新阶段,川渝法治进程迈开新步伐,司法服务保障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跨入新征程。成渝金融法院是继2018年设立上海金融法院、2021年设立北京金......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我是名农民工,没欠条只有电话录音,起诉后能胜诉吗??
·人民法院能否支持其抗辩?
·我签了一份贷款合同,他说交贷款合同过去就放款的。然后又说叫我办什么投保
·你好,我是南郑区人,我想咨询离婚有关条款
·你好我想问问在老宅基地上建门房算违建吗
·信用卡债务问题以及催收
·谈恋爱中男方想分手。可现在怀孕了,男方让打了也不想负
·我在某某上借款,结果钱没到账,还让我交了保证金,和两
·下水管主管道反水,导致家里被水淹,损失比较大,现在家
·土地纠纷,我与朋友合购了四宗土当时是用朋友一人名义与开发商签订协议,请问我该如何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法律知识
中法网www.cnLaw.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