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婚离婚房子怎么分配 如何分割再婚离婚财产

首页>>法律知识

    一、二婚离婚房子怎么分配
  
  如果是再婚前一方出资购房,又登记在这一方名下,住房属于登记人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住房归登记人个人所有。
  
  如果是再婚后购房,不管住房登记人是夫妻俩谁,只要无事先特殊书面约定,住房属于婚后共有财产,夫妻俩一人一人半权益,离婚时需要双方自行协议住房的分割分配。
  
  如双方无法达成分割住房协议,可以上法院起诉解决。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规定: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
  
  第十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二、如何分割再婚离婚财产
  
  现今社会的离婚率越来越高,离婚又再婚的,再婚又离婚的不再是新奇的事情。但是很多人对于再婚离婚财产分割的认识不是那么清楚。那么夫妻再婚后又离婚的财产如何分割呢?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个人财产是结婚前夫或妻一方已经取得的财产,我国最新婚姻法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对于夫或妻一方财产的取得,除了法律的规定外,还可以是夫妻双方通过书面协议的方式对婚前或婚后财产进行约定,约定为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对于一方所有的财产,即夫或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也可称为法定的夫妻个人财产,在原则上是不需要分割的。
  
  再婚共同财产,也可以是夫妻共同财产,可以进行共同财产分割。再婚共同财产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等。
  
  对再婚共同财产分割时,通常会依照男女平等的原则、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的原则、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及有利于生产和方便生活的原则进行分割。
  
  此时并不会区分是一婚还是二婚。但在二婚当中,由于当事人会吸取之前婚姻失败的教训,因此往往会在结婚之前就对双方各自的财产做出约定、公证,这样做也是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少纠纷的出现,维护双方的利益。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相关内容
·办假离婚贷款的风险有哪些,假离婚...
      在我国法律上,并没有假离婚的概念。只要婚姻双方当事人依法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婚姻关系就将宣告解除。所以,假离婚所形成的法律后果与真离婚是完全一致的。在一定意义上,如确有证据证明是假离婚,那么其就是违反法律的欺诈行为,因此而取得的贷款购房资格就会产生一定的风险。......

·租房没到期可以退租吗 租房应注意...
      一、租房没到期可以退租吗在房屋租期没有到期的情况下,如果是由于承租人自身的原因想要退租,一般情况下也是可以的,这个时候最好与房东协商,如果当初合同中约定了违约金,可能会支付违约金或者导致押金无法退还。二、租房时应注意的问题有哪些1、一定要检查房内的所有家具、家电......

·黄浦区离婚房产纠纷如何处理?
      上海市作为特大城市,人们生活压力大,离婚案件发生率也比较高。对于黄浦区市民来说,在办理离婚手续的时候经常会因为房产问题引发矛盾。毕竟,黄浦区房产价值很高,双方都想获得更多的离婚财产。那么,黄浦区离婚房产纠纷如何处理?我们来听听我们的看法。一、黄浦区离婚房产纠纷......

·购买房屋的过程中,需要结合房屋的...
      购买房屋的过程中,需要结合房屋的具体性质来事先了解其中需要注意的地方,毕竟在房地产市场中存在很多陷阱,稍有不注意购房者的利益就有可能受到损害。那通常在房屋买卖时购房者应该要注意什么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一、房屋买卖时购房者要注意什么1、质......

·南京二手房买卖律师
      南京二手房买卖律师专业解决二手房买卖纠纷案件,致力于二手房买卖......


浙江 李力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2年
18667830319

浙江 何强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4年
18868876507

山东 范志强律师
执业20年
13065042504

广东 张逸律师
副主任律师 
13016625942

安徽 沈培亮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4年
18656084778

安徽 章浩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951945636
·大竹律师凌灿伟发表的移送管辖民事上诉状
      上诉人:凌某某,男,汉族,出生于19XX年XX月XX日,身份证号码5......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还可以吗?有没有影响?会不会影响到学籍?
·他有意隐瞒财产或把笔记本等收藏能解决吗
·自留山被强买强卖强挖!职能部门不作为。
·官司赢了,法庭不给执行
·离婚的索赔问,有两个关于离婚的索赔问题、男方经常打骂女方
·户口必须跟房走吗
·有人无法还房贷由我去还,双方已达成协议,协议怎样写需不需要证,怎样才受法律保障
·土地承包是否有期限
·单位9年没有购买任何社保医保,现在求助可以代理官司的律师维权
·试用期员工辞退问题试用期员工,公司提前3天发出辞退通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法律知识
中法网www.cnLaw.net